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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19浏览量:820


青岛黄海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实有22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实有3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实有6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2341人次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智能制造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国际商学院

大数据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护理与健康学院

二、《青岛黄海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下称为学生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组建的全校性学生组织。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全校学生群众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忠实代表,是参与学校建设和学生自主管理的渠道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

第二条 学生会承认和遵守全国学联章程,参加各级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学生会的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学生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校纪校规,秉持“知行合一”的校训,践行“惟德惟能,止于至善”的校风积极投身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学风文化活动,在校园建设中发挥主力作用;

(三)发挥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作用,在维护国家和校园整体利益的同时,依照章程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

(四)学生干部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各组织、部门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五)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六)积极发展与兄弟高校学生会间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章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凡取得青岛黄海学院学籍的本、专科生,承认学生会章程的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将学院“知行合一”的校训贯彻于学习生活中,勤奋学习、热爱专业,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培养高尚品格;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对本会的执行机构—“学生委员会”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可以自由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本会干部除履行义务外还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虚心接受意见和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是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九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团委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一)审议修订《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青岛黄海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会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团设3名,各职能部门部长1名。

第十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主席团、办公室、学术研究部、宣传部、权益部、组织部、艺体部以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二级学院自主选举产生,并报学校团委审核备案。

第四章 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的产生条件: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通过学生会换届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学生会换届大会每年举办一次。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二)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三)优学优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四)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五)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六)能力较强,有一定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七)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五章 会员的管理及考核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所有成员由学校团委负责考核管理,并报学校党委审批。其余学生会全体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统一负责考核管理,考核结果由学校团委统一管理和备案。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以《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形式载入本人档案。根据本条例规定自动辞职或被免职、撤职的学生干部,需填写《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干部个人违纪登记表》。各级学生组织在考核意见栏中注明其辞职、免职或撤职原因。

第十八条 根据学生干部的表现及考核结果,学校每学年度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任职资格: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学校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者;

(三)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违反校规校纪,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四)学生主要干部学习成绩平均分达不到班级学生总数的前30%者,有挂科情况者

(五)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者,任期内接到学生举报投诉超过2次(包含2次),且查明情况属实者

(六)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使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七)以职权谋私利,打架斗殴者

(八)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学生干部管理考评不合格者;

视情节轻重,被免职或撤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会干部自动辞职程序:

(一)学生干部提出辞职报告,交同级学生会;

(二)各级学生会组织接到学生干部辞职报告后,应召开全委会讨论;

(三)经全委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六章 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档案整理工作。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学生会、各部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等;

第二十 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月评表由本部门存档;

第二十 凡大型活动的活动策划、活动总结及有关资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需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 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及时归还存档;

第二十 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做出合适安排。

第七章 事项汇报制度

第二十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学生会开展的大型活动,须向学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 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大型活动须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活动审批单,由主席团合议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 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门每月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工作感受、落实情况、工作意见等

二十九 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的非常规性工作,必须向校级学生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

第三十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考核月评表须及时提交学校学生会

第八章 例会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管理,及时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例会由常委会、主席团例会各部门例会组成,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十三条 会议内容:

(一)传达上级各项指示精神和布置常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二)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三)会议中主席作近期工作汇报,各部门讨论评议;

(四)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第三十四条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参会人员须穿戴整齐,佩戴好工作牌,提前五分钟到达会议场所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保持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三)会议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严肃性,严禁在会议期间闲谈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项;

(四)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例会自行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九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各二级学院学生群众性组织,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下,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设主席1人,根据二级学院实际情况设立副主席及其它与院学生会相应的组织机构原则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人数不超过3人,部门数不超过6个

(三)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二级学院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第十章

三十九 学生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学生委员会全体评议讨论通过,形成学生会章程修正案,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获半数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对本章程拥有解释权。

第四十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情况

主席团

1.全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统筹学生组织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组织负责;

3.集中意见,制定学生组织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4.带领全体学生干部做好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

5.及时传达学校指示,完成上传下达任务;

6.定期主持召开学生常委会会议,研究工作进展,做好活动复盘;

7.充分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并接受学代会的监督管理。

组织部

1.负责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负责“智慧团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开展团内典型选树、违纪处分等工作;负责各学院团组织的年度考核、信息统计工作;

3.协助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4.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5.负责推优入党/团材料审核工作;

6.负责团内“三会两制一课”的组织实施;

7.负责学校内外信息的传达接收,为校内外的信息交流架设桥梁;

办公室

1.负责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完成对校内、校外的接待工作。安排以团委、学生组织名义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起草、汇编、修订学生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

3.负责团委、学生组织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和复核工作;负责来文的签收、登记、呈送、传阅、催办、归档工作以及共青团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学生组织机关的保密工作;

4.负责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考核与量化,促进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5.负责团委、校学生办公室资产的管理;

6.负责学生干部考核、人员管理、部门关系调节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协助主席团进行学生会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干部管理、理论学习,加强学生组织人事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制定并监督落实《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与管理办法》。

学术研究部

1.协助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的使用、管理与审核,配合二级学院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的线上报名、签到及积分发放等组织协调工作,及时与学校团委、二级学院负责单位对接联系,提出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做好“到梦空间”网络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培训、运营、维护、监管与数据分析;

3.各类活动项目组织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反馈;

4.第二课堂成绩核算汇总统计,预警名单公示等工作;

5.协助加强全校学风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节、学术科技类讲座、交流等活动,协助教学部门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

6.做好升学(考研/专升本等)、科研、大赛等数据统计工作;

7.协助组织开展“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级各类竞赛组织工作;

8.其他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和学风建设有关的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团属新媒体的维护和运营,利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定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学校及各学院宣传部门的交流和对接;

2.组织筹划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宣传类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思政教育平台作用;

3.做好学生组织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展现学生组织良好形象;

4.负责团委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结合形势,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5.协助学生组织各部门进行活动的气氛营造、物品采购单的汇总、海报制作等相关宣传物料的设计;

6.其他与宣传教育相关的工作。

艺体部

1.以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系分团委文艺比赛,积极组织迎新和欢送毕业生及学校的其他文艺活动,节庆活动。

3.与学生会体育部加强沟通与协作。

4.培训文艺活动骨干,做好文艺普及工作。

5.协助社团部做好相关社团的日常工作。

权益部

1.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负责学生问题反馈的汇总、核实、处理、备案等工作。深入关切在校学生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积极落实反馈。以二级学院为突破口,以进班宣传、开展调研会议、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工作。及时上报领导,与学校各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

2.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会”、“与校长面对面”等活动,及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

3.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四困生”)的信息搜集工作,协调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4.负责青鸟计划相关工作,助力大学生就业及就业意识培养;

5.协助组织开展反电诈、防溺水、反校园欺凌等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刘子焓

中共预备党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级

6/25

2

张志伟

中共预备党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级

4/44

3

刘青

中共预备党员

艺术学院

2020级

26/153

4

陈正洋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

3/34

5

朱昊玺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8/50

6

刘鑫

共青团员

护理与健康学院

2021级

4/41

7

郭玉晶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级

6/30

8

王群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1级

9/42

9

刘梦妮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级

6/24

10

武玉蕊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4/30

11

吉梦佳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

1/42

12

张思雨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

3/44

13

庞正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8/40

14

马扬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级

9/30

15

张燚杰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15/72

16

李光旭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0级

9/30

17

甄兴源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

10/44

18

丁玉翠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

10/40

19

张文俐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1级

9/30

20

袁静

共青团员

护理与健康学院

2021级

6/35

21

黄典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9/64

22

薛钧威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10/38

23

童春隆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0级

3/17

24

许立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0级

3/29

25

尤俊豪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级

8/29

26

李鑫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级

10/40

27

马司晨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2级

5/45

28

孙爽爽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

7/50

29

孟晓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1级

2/47

30

吴亚宁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0级

3/47

31

张衡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2级

6/48

32

姜丽妹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3/29

33

王学伟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1级

4/40

34

崔潇尹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级

1/29

35

王梓铭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1级

3/36

36

祝景岳

共青团员

大数据学院

2021级

9/36

37

赵佳颖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1级

8/29

38

王超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

8/43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学校不排名的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候选人为取得青岛黄海学院的学籍并且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与《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学生,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

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无违规违纪处分。

5.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学生工作。

6.积极倡导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校各项建设。

7.具有全局观念,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

8.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关心和支持校团委、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于并认真执行学校的决定及各项任务。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

1.代表采取民主推选方式产生,各单位组织成员积极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

2.主席团候选人由各学院推荐,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核小组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并报校团委同意,报学校党委确定。

3.主席团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青岛黄海学院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总则

1.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对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对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召开扩大会议(可扩大至各班级团支部书记),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工作需要和成员结构要求,;在进一步征求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送至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

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正式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2.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选举设总监票、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经代表大会表决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组织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并予以监督。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4.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代表进行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统一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答复。

5.投票人对于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如果赞成,则在其相应名字后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划“×”;弃权不划。投票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相应地否决原候选人。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人数等于或少于额定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额定人数的选票为废票。

6.选举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前,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人数、缺勤人数和发出选票数,而后将选票发给出席代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投票,接着由大会主席团投票,然后各代表团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路线和次序进行投票。

7.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8.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票数,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签字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闭幕式前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5:00—16:30

地点:青岛黄海学院知新楼西报告厅(主会场)

青岛黄海学院知新楼二楼会议室、知新楼二楼东配(分会场)

参会人员:领导嘉宾、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

主持人:朱昊玺

大会开幕式:

大会第一项 奏唱《国歌》;

大会第二项 青岛黄海学院学校领导致辞;

大会正式会议:

大会第一项 青岛黄海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副主席于晨凯宣读《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大会第二项 青岛黄海学院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王广兴同学作《青岛黄海学院二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大会第三项 审议并通过《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青岛黄海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大会第四项 宣布青岛黄海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大会第五项 正式选举;

大会第六项 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宣读当选名单;

大会第七项 汇报青岛黄海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整理情况;

大会第八项 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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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各选举单位出席青岛黄海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共产生正式代表164名,其中国际商学院21人,智能制造学院24人,建筑工程学院15人,艺术学院26人,学前教育学院26人,护理与健康学院18人,大数据学院19人,经济与管理学院15人

列席代表名额:共产生列席代表30人,列席代表为各单位党政分管领导、团总支书记、学工主任。

代表名额的产生办法: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根据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的原则,根据各基层团员和青年学生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代表的产生程序:由各选举单位充分酝酿,按照民主程序产生。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青岛黄海学院学生会章程》。为青岛黄海学院在籍学生,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挂科,学习成绩良好

(三)表率作用突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积极投身于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组织宣传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四)群众基础良好。能够深入广大青年学子中,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三、代表产生程序

候选人上报

学院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交至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会议,将代表候选人提交学院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四)代表选举结果的公示

考察通过后经大会筹委会同意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将名单向公示,若无异议即刻生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校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与校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向各自评议会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参与。其中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选取评议代表时应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

(二)校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

评议会成员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占比3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占比2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占比1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占比3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占比10%)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 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应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学院团委备案。校学生会秘书部应将校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二)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丰颖楠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