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6】35号
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16-2017学年学生联合会纳新方案
各学院团总支、学联各部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实校园社团活动新生力量,扩大学生联合会对校园文化的影响力,根据《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青岛黄海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青岛黄海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青岛黄海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青岛黄海学院红十字志愿者管理条例》等文件,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联合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组织纳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纳新对象
全体16级在校新生
二、 活动时间
9月28日—9月29日
每天 12:00——17:40 纳新时间
17:40——18:00 核对会员名单
18:00——18:30 纳新结束后清点物品,打扫卫生
三、 活动地点
文苑餐厅东侧、知诚楼西侧红砖路;知诚楼和实验楼南侧红砖路。
四、 注意事项
1、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等负责人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社团展示与筹备,确保本学生组织的纳新活动有序开展。
2、纳新期间如有学生组织自行收取会员会费,一经查出立即取消纳新资格并将收取的会费返还给当事人,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纳新过程中严禁学生联合会以外的学生组织在我校进行纳新。
4、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等纳新宣传方案需符合学生联合会统一协调与规定。学生联合会提供每个需要纳新的学生组织一个摊位,各学生组织所有宣传方案不得超出学生联合会划定所属区域。其余宣传所需(如KT板,电脑,传单等)均由各学生组织视具体情况自行准备。每个学生组织所制海报或KT板不得超过单张桌子大小,影响到其他学生组织的纳新活动。传单海报等宣传品样品需在纳新之前报送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交由主席团及文宣部审核报批后,方能在纳新当日张贴或发放。
5、纳新期间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等租借的物品(桌椅,帐篷等),由各学生组织自行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部门须照价赔偿。纳新结束后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需将租借物品(桌椅,帐篷等)归还到指定地点。
6、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等纳新报名表由学生联合会统一印制发放。学联各有关部门、社团、大艺团、志愿者协会每天必须将发放的报名表作好详细记录和备案,填写完毕的纳新报名表需由负责人签名确认。
注:纳新期间,学生工作处老师及学生联合会工作人员将组建督察队进行不定时巡查,如出现不服从学生联合会管理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处,取消该组织纳新资格并上报学校,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联合会
2016年9月21日
主题词: 2016-2017学年 学联 纳新 方案
报: 校党委
送: 各学院党支部
发: 各学院团总支、学联各部门
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