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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量:6829

各学院:

根据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均将进行毕业环节的毕业实习或者生产实习,为严格落实《青岛黄海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青黄院教发[2014]40号)和《青岛黄海学院高职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青黄院教发〔2014〕9号),规范实习工作,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准备阶段

1. 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有详细的组织领导、时间及安排、实习方式和实习内容、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等内容。

2. 实习单位应以签约的校外实习基地为主,集中组织实习,学生开始实习前由各学院代表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集中实习协议书》,向学校提交《学生集中实习申请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对于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要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审

批表》,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实习单位是否具备完成毕业实习大纲规

定任务的条件,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单位。

3. 各学院要选择责任心强、指导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集中组织的实习一般按照1:50的师生比配备指导教师;对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也应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有关实习联系、检查考核及有关问题处理等工作。

4. 各学院要在学生实习前召开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为学生讲解实习任务及流程;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青岛黄海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青岛黄海学院高职实习工作管理规定》、《青岛黄海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办法》、《青岛黄海学院校外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学生离校前与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5. 各学院将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学生实习安排一览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实习阶段

1.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定期对实习生进行指导,科学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的联系,整体协调本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及时给予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2.在毕业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务必遵循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听从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的安排。

   3.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每周一次向指导教师汇

报实习情况。汇报的形式可以是电话汇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指导教师做好记录,并将据此评价学生的实习表现给予成绩考核。

4.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要按照学院要求返校,完成后续的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按《学生手册》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批准。

三、考核阶段

毕业实习总评成绩采用考核制记分,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应呈正态分布,实习成绩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指导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填写《实习鉴定表》经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双方考核,给予相应的总评成绩。

四、总结阶段

1. 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工作总结。除了总结本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基本概况,还要对实习效果、存在问题、典型事例、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

2. 对实习动员、总结、竞赛、实习过程、领导走访、教师指导、实习单位相关情况等影像资料及特色性材料进行积累、整理并存档,通过校报、网站等途径积极做好对内对外的实习宣传工作。

3. 实习材料归档。实习教学形成的各项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整理存档,主要包括:学生实习安排一览表、学生实习工作方案、学生集中实习协议书、集中实习申请审批表、分散实习申请审批表、校

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实习鉴定表、学生实习日志、指导教师指

导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学生实习工作总结等。

希望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科学安排,有效管理,确保毕业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教务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