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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青岛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 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日期:9月15日)
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量:7875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青岛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

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日期:9月15日)

各单位、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团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理论研究工作,发挥理论研究助力青岛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奋进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团组织中开展第十五届共青团优秀调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十四五”规划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青年工作的现实任务和长远发展,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青春力量。

二、调研对象

青少年和团员。

三、调研内容

调查研究应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提升大局贡献度。选题要有实践意义,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基层,围绕六个聚焦、十五个攻势和“项目落地年”的战略部署,围绕青岛青年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需要,围绕共青团改革事业的现实任务和长远发展需要,有较强的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年工作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调研要真实反映工作现状,针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对项目攻坚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模式不断总结提炼,为推动青岛青年工作和共青团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要有现实意义,有较高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理性思考和可操作推广价值,能够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参考调研研究方向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研。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参考调研方向,自行确定调研题目和方案开展调研活动。调研课题完成情况将在全市团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材料申报。9月15日前,请将《第十五届青岛共青团调研成果》(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qdtswbgs@qd.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三)组织评审。团市委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10月对上报的调研成果进行评审。有价值的调研信息将报送团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对于优秀调研成果,团市委将集结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以优秀调研成果申报为契机,自觉把调研工作放到团的工作大局中思考。要本着前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原则,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切实以共青团理论建设成果指导和促进工作实践。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文章要导向正确,结合共青团工作的实际,主题鲜明,论据充分,论述严密,结构严谨,文字简练。要注重成果质量,严禁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严禁抄袭,提交的调研成果文章在中国知网的查重结果不能超过20%。本年度已经公开发表的或有课题结项成果的会在评选中增加权重。

(三)遵守学术规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和科研诚信责任。申报人员要恪守学术道德底线,树立“红线意识”,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和研究结论。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张琪,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10415/20210415150208_8656.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