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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9浏览量:12473

 

院党字〔2012〕7号

中共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

通  知

各支部:

在2011-2012学年度中,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争当岛城先锋活动,认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我院党的建设,保障了我院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成效显著,促进了了学院升本后的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创新发展。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院创先争优争当岛城先锋活动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2011-2012学年度在学院发展、党的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具体要求是:

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效率高。

4、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5、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个带头”,具体要求是: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技能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

4、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这是为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设立的奖项。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要求是优秀共产党员的五带头再加上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为党员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党务工作成绩突出。

二、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

先进党支部:各支部按照评优标准,在全院14个党支部中间,评议推荐三个先进党支部,报党委审议。

优秀共产党员:党员总数16人(含16人)以上的支部各申报2人,党员总数16人以下的支部各申报1人。具体分配见附件4

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申报1人(实训中心党支部除外)。

三、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各支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照评比条件,在全院范围推荐三个符合条件的党支部报党委审议决定。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并填写相应申报表提交党委审批。

四、评选工作的时间要求

评选工作要求在6月25日前完成。先进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及电子版一律在6月25日前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李友仕,联系方式:18765200321。

中共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