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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量:14746

课 程 简 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宣部、教育部规定在全国高校统一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是根据新时期大学生的需要,由国家教育部设置并报请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对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本门课程是一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着重解决大学一年级学生面对新生活、新转变所出现的思想困惑与理论不足的问题。课程既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也有突出的理论性、知识性,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与实践性,是体现我国高等教育本质特征的、旨在培养和提高新时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

2005年以前,我们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学》等课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根据国家教育部的“98方案”,将该类课程确定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 2005年,我们按照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精神和统一要求,着手开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2006年秋季,我院按中央要求在全院新生中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使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课 程 定 位

一、课程的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学校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05方案)开设的首门课程。其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1.引导大学生人生发展的课程。树立正确的“三观”,对大学生的人生目标进行引导,另外,对大学生人生道路上各种关系及其处理进行教育引导。 
    2. 指导大学生生活实践的课程。“基础”课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其教育的实践性。 “基础”课直接面对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其应用实践性教育的特点非常明显,是一种将政治信仰、人生观念融入生活实践的教育。
    3.培育大学生人格素养的课程。“基础”课通过现代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大学生掌握现代道德和法律对大学生发展的要求,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人格素养。
    二、课程的作用
    从课程性质来看,本课程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与实践的崭新课程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目的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和有说服力的回答,促进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课 程 设 计

一、 设计理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宣部、教育部规定在全国高校统一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计的理念注重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养成,遵循学生的学习认知规律、成长规律和教学规律,以课程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为依据,紧扣高职学生生活实际,尽可能把社会的价值导向与学生的人生发展相结合,以专题教育的方式切入人生课题,变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为知识传授、辩证思维能力培养和思想转变并进的模式,尽可能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知、情、信、意、行”的教学要求,有效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基本思路
    1.基本理论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在遵循教育部、中宣部有关精神前提下,从社会对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出发,系统设计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目标,强调崇德尚能,以德导能,以能强德,不断提高学生良好的道德认知与道德生活实践的能力。
    2.基本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结合。从面向社会的人的培养出发,结合高职学生思想道德形成和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系统整合课程的内容体系,有针对性地回答学生在成长成才和未来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有关人生、事业、理想等方面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德行修养和职业现实问题,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3.基本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在教学中将道德观与法制观教育的内容有选择地、有针对地相互渗透、结合,寻找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注重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把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思想道德水平与提高文化素质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又为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情感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主观条件。这样的渗透教学方式提高了学生分析现实问题和解决生活问题的能力,使德育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课 程 特 色

一、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青岛黄海学院政治理论部共有22名公共政治课教师,兼职教师3名,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0人,研究员1人,讲师10人;,研究生15名,本科10名。50-60岁7人,40-49岁9人,30-39岁6人,30岁以下3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共7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政治理论部其他公共政治课教师也兼任部分教学工作。

二、教学模式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四个结合”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即思想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授课与网络授课相结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通过实施这种教学模式,使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等普遍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鉴赏能力、创造能力、创业能力,以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从而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理想信念坚定、思想道德高尚、岗位技能精湛、鉴赏水平高雅、社会适应能力强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教学方法

在教学活动中,我们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现代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进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着力抓好课堂讲授、讨论热点问题、听专题报告、展开社会实践、写实践心得等教学环节;改革传统教学方式,积极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以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愉悦中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实施考核新方式

考核是督促学生学习、检查学生掌握所学知识以及学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教师全面了解、诊断教学中存在问题,修正教学过程,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教学信息在师生中双向反馈的一条重要渠道。为此,我们结合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点,积极探索考核的实效性,对原有的考核方法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在各个环节上,突出“三个注重”:

1.在考核内容上“注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

2.在考核形式上“注重”多样化考核

3.在考核管理上“注重”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