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17年4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浏览量:640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4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报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及各主考院校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报考科目范围

1.凡是我校参加自学考试的在校生,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均可报名。

2.参加报名的学生必须已经报考了20174月份自学考试的相关科目。

3.学生只能选择各主考院校本次公布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报名。

4.公共课原则上学生应选择所学专业的主考院校报名,非强化主考院校的专业,如电子商务等,学院可统一选择一所强化主考院校组织报名。

5.强化实践成绩有效期为1年,2016年学生4月份报考了某课程但总成绩未及格,本次强化实践成绩仍然有效。

二、报名时间及费用

2017228日前学院完成信息统计报继续教育中心,费用交财务处。根据文件规定,报名费为65/科次。

三、强化实践课程考核方式

学生报名后可通过准考证号登陆主考院校网络平台下载资料学习,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并在网络平台上提交。主考院校将组织教师对作业审核,给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占本门课程最终成绩的30%,考生参加20174月统考卷面成绩占7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考生该课程的总成绩。

请各学院务必要把政策宣传到考生,准确统计好相关信息,做好此次报名工作。

 

 

附件:1.20174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2.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报考统计表

3.20174月校内自考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

4.各主考院校学习网址

                                               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