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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量:42950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促进我校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经研究,特制定青岛黄海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一、参评对象:各单位、各部门、各二级网站管理单位、学生通讯员。

二、评选类别: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教工优秀通讯员、学生优秀通讯员。

三、评选办法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总成绩100分)

1、单位、部门领导对新闻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有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权重占评选总成绩的15%

2、各单位撰写的关于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不含本单位网站)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其中本单位通讯员供稿成绩权重占先进集体评选成绩的60%。)

3、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支持配合大学生传媒中心工作。(权重占评选总成绩15%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权重占评选总成绩10%)。

5、二级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名额3个,各部门“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名额2个。

    (二)教工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总成绩100分)

     1.热爱学校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兼职通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及时、高质量报道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教学改革、典型事迹宣传等各种宣传思想教育活动。(权重占评选总成绩30%

2.在学校各项宣传信息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全年组织或撰写与学校相关的稿件达到一定数量以上。其中供稿数量(每篇0.5分)和采用数量(每篇1分)。(综合计算权重占评选总成绩的70%

3、奖项设置按照二级学院、院直部门分别评比,二级学院设5个名额,各部门设3个名额。

(三)学生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总成绩100分)

1、热爱学校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摄影、摄像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官方媒体平台的投稿,其中投稿量(每篇0.5分)和采用数量(每篇1分)。(综合计算权重占评选总成绩的70%

2、积极参加学校宣传部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大学生传媒中心”工作,表现突出者权重占评选总成绩的30%

3、该奖项设置名额12个。

(四)网站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总成绩100分)

     1. 根据《青岛黄海学院二级网站评比标准和细则》中网站建设、网站内容、网站管理三大项目进行评比,成绩综合计算权重占全年总成绩100%

2、奖项设置按照二级学院、各部门分别评比,奖项分配指标二级学院2个名额,各部门2个名额。

四、奖励办法

1、奖励办法采用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每年总结表彰一次。

2、对获得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部门纳入全校绩效考核。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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