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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黄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量:303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青岛黄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开展党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向学校党委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纪委内设办公室、监督检查室与案件审理室。

(一)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办事机构,统筹落实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等各项具体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综合保障作用,主要职责:

1.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简报、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纪委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和记录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落实校党委、上级纪委和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4.负责日常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报告;

5.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管理工作;

6.协调办理干部任职前廉政回复和其他人员的廉政意见;

7.负责协助纪委领导开展调查研究、纪检信息的搜集、撰写与报送工作;

8.负责纪检工作新闻宣传、网站维护与更新工作;

9.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检查室

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教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3.适用“四种形态”,根据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承办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提出检查建议;

4.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协调推动党风政风建设;

5.综合协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用协同工作机制,发挥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作用,开展监督检查;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审理室

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案件审理,依纪依法向校党委提出处理或者处分建议;

2.受理、处理申诉复查案件;

3.负责信访案件各类资料、卷宗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