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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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量:20380

1、在校董事会、校委会、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2接受校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

    5、抓好“教工之家”建设,增强工会凝聚力;

    6、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做好分工和协作,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8、完成校委会、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