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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量:9220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二是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扩大。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

其他专业学习。

七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

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九是退役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复学或入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明确了进一步完

善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四条优惠政策:

(一)高校应根据专业特点、人才培养要求和参军入伍大学生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为本校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尚有少部分学分(课程)未修完的大学生提供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服务。对服役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或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应授予其相应学位。

(二)除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外,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的入伍经历均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三)高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指标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学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

(四)高校要将大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情况纳入学生党建考核指标,鼓励大学生党员和入学积极分子带头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备党员时,要将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思想政治表现纳入考评体系中,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在研究退役复学学生入党申请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学员条件标准的,可优先培养入党。

今年,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通知,就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确,

2020年将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征集结构,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为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兵员。

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审批定兵时,要综合衡量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充分征求个人服役意愿,尽量安排到专业对口的技术密集型部队服役,最大限度实现人岗匹配,发挥人才使用效益。

二是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三是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四是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帮扶,“24365”校园招聘网将设立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