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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2和2013年度获批本科专业 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量:18346
青黄院函〔2019〕5号 
                         

关于开展对2012和2013年度获批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青黄院教发〔201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在2019年6月完成对2012、2013年度获批8个本科专业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评估目的
客观评价各专业建设情况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强化专业自我监测和自我完善意识,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推动专业综合改革,培育专业特色优势,提高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对象及方式
本次专业评估对象为我校2012、2013年度获批的8个本科专业(见附件1)评估采取各学院自评与学校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估。
四、评估进程与时间安排
评估分为工作部署、学院自评、学校评估、校评总结、整改提高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6日)
学校下发评估有关文件、资料,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研究学习,并参照《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院自评阶段(5月17日~6月10日)
各专业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进行自评。在自评基础上填写专业评估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专业评估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三)学校评估阶段(6月17日~6月19日)
专家组根据专业评估自评表、自评报告,通过查阅材料、现场质询、座谈会等方式对各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校评总结阶段(6月20日~6月21日)
学校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公布评估结果,总结反馈专业建设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目标及整改意见。
(五)整改提高阶段(6月24日~6月25日)
各学院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学校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做好专业建设规划,整改方案和建设规划报送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将作为学校进行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
五、评估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将专业评估自评表、自评报告各一式2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须专业负责人和院长同时签字确认)在6月10日上报质控中心(电子版发质控中心邮箱:hh_zkzx@163.com),由质控中心报呈专家组审阅;于6月17日之前将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整理规范(参加本次专业评估的8个专业的支撑材料按9个一级指标分别装盒)送交质控中心以备评估时专家查阅。
各学院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形成完善后的自评报告,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质控中心存档,联系人:姜谊,联系电话:13573815293。
六、评估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门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并落实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把自评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为专业评估做好服务工作。
(二)明确目标,重在建设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要在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质量以及特色等方面深入研讨,取得实效。
(三)注重改革,突出特色
各学院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深入研究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趋势,明确本专业的发展定位与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构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青岛黄海学院2012、2013年度获批本科专业
           2.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
           3.青岛黄海学院XXX专业自评报告的基本格式



                               青岛黄海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