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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量:11602

寿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近年来,寿光市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稳就业、促创业、聚人才”扶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来寿就业保驾护航,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新来寿光就业创业享受大学生生活补助。我市为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寿光(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寿光)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经过考核考察的方式可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急需人才的医学、师范、农业、林业、水利、就业保障等岗位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大学生20名左右。广大高校毕业生可随时登录“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招募公告,并按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上岗前培训等流程。“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提升就业技能还有补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见习基地达成双向选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按规定组织上岗。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有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有志创业的欢迎入驻寿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和高端人才创办企业及成长期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入驻寿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后,可享受:一、场所免费:2.5年免房租、免物业费,免网络费,免费提供会议室、路演大厅等设施;二、补贴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2.创业岗位开发补贴。3.社保补贴。;三、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营业登记失业人员,3年内按自主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登记失业恩怨7800元标准,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四、金融服务: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引进投资机构提供融资服务;五、人力资源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提供用工和人才服务;六、事务性服务、:协调提供会计、法律、专利申请等服务。

租赁场所创业的可领补贴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遇资金问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生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创业正常经营享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吸纳有关人员就业享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13年10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有奖励有扶持。我市每年举办寿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大赛获奖情况给予奖补。“寿光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寿光市大学生优秀创业者”都会有相应的现金奖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到寿光市人社局报名参赛。大赛优胜选手可优先入驻寿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并可作为“双创”典型推送到潍坊市。                                                                                   

七类毕业生求职创业有补贴。在毕业学年内求职且符合以下困难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上述人员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00元/人)。高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36—5252186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