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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2020年团员推优入党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量:11198

各团支部:

团章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积极做好这项工作,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推荐大批优秀青年入党,既能调动青年要求进步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基层团组织的推优入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承认党的章程,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满半年以上;

3、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4、学生团员学习目的性明确。近一年不合格课程,近一学年综合测评或学业成绩在班级前40%。

5、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40 小时,大一上学期推荐对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受学院及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院级及以上表彰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学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在学团工作中,表现优异。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受院级或校级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2、在列为“推优”对象后受到院级或校级处分者,应取消“推优”资格。

(四)推优人数比例:

为充分体现推优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更好地向党组织输送各方面均表现出色的青年团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非毕业班各班级团支部在校期间推优总名额不超过团支部满足条件团员人数的10%。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二、推优程序

(一)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书面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三)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辅导员老师、学院分团委审查同意;

(四)分团委考察、审核后在学院公示栏或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校团委审批;

(五)未列入推荐名单的团员,由团支部继续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推荐。

三、推优工作组织领导

(一)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学院党支总(学生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二)在推优工作中,各班级辅导员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党支部汇报情况。

(三)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团总支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四、推优工作审批

团员推优入党是各基层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基层团支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避免突击开展团员推优入党或未按程序推优等情况。在相应时间内按程序向校团委组织部汇总上报团员推优材料,汇总填写《青岛黄海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报学院团委审核。

五、推优表格填写要求

(一)推优入党上报材料包括《青岛黄海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登记表》和《青岛黄海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按照《青岛黄海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登记表》、《青岛黄海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三)相关表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应随意涂改。

(四)公章、签字不可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