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信息
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量:77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是省商务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幼儿的保育、教育及有关管理工作。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成立于1955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促进每个幼儿健康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的办园宗旨,秉承着“游戏是求知的学习,学习是快乐的游戏”的教学理念,以“自由、自主、愉悦、有序”为幼儿培养目标,先后获得省、市两级示范类幼儿园,山东省、青岛市十佳幼儿园,省级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巾帼建功岗、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省级三八集体、青岛市学前教育先进单位,以及青岛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wm.cn)和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网站(https://www.sdwm.edu.cn/swtyey)面向社会发布。

招聘期间各类通知均通过本单位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应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本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1)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2:00

本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初审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名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笔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经本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本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考务费减免程序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此次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6月2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yjjsgzc@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3)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网站予以公布。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13日12:00--7月16日8:00

笔试时间:7月1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中小学类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将在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本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照片需与系统报名时一致),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

2.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在考察期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教师2岗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附件2)。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和技能技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80%和20%。专业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能力、工作技能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等;技能技巧测试测试主要考核个人艺术素养。其中,幼儿教师1岗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模拟课、答辩,及考生自选乐器类、声乐类、表演类、美术类等技能;幼儿教师2岗的测试包括案例分析、答辩,及考生自选乐器类、声乐类、表演类、美术类等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组织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查、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还需进行心理测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经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山东省商务厅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省商务厅幼儿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24900-226

监督电话:0532-55761268/55761051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旌德支路7号(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邮编:2660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专业研究方向证明.docx

初审:孙小南 复审:张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