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本科(师范类)
发布时间:2026-06-29浏览量:106

01专业简介

青岛黄海学院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自2022年开始招生,是一个年轻有活力、充满青春气息的专业,致力于打造文明、博爱、活泼、勤奋的“音乐人”名片。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连续四年在2023至2026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位列音乐教育专业(130212T)全国第19名、山东省第2名。

02培养目标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青岛,面向山东,服务全国,培养具有正确政治信仰、高尚师德修养、坚定教育情怀、系统专业知识、较强专业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教育机构、社会文教事业单位等领域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03课程

声乐Ⅰ-Ⅱ、钢琴Ⅰ-Ⅱ、器乐基础Ⅰ-Ⅱ、视唱练耳Ⅰ-Ⅲ、合唱基础、中小学音乐教育与活动指导、教育心理学、艺术实践等课程。课程体系紧密对接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求,强化教学技能与艺术素养的融合培养。

04专业特色

1)先进的校内教学资源

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交通便利,山海相间,气候宜人,宜学宜居;校内教学环境与基础设施优良,建有智慧AI教学楼——知信楼,配有合唱实训室、声乐实训室、舞蹈实训室、综合艺术实训室、音乐教育活动实训室、演播厅等8间专业实训室,教师、学生琴房共60间,均已安装空调及人脸识别智慧预约系统,充分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2)多样化的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富春江路小学、青岛西海岸新区朝阳小学、昆仑山路小学、青岛凤凰之声大剧院、博兰斯勒(青岛)大剧院、乐都城·青岛乐器城、德国欧米勒钢琴(中国)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校企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研学、观摩公开课、大师班授课、音乐志愿活动、艺术实践汇报音乐会等活动,提高学生教育教学与专业实践能力。

3)丰富的舞台实践平台

学院构建了多层次、高水平的舞台实践体系,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艺术实践空间。校内每年定期举办学习成果展演、新年音乐会等多主题、多形式的艺术活动,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持续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舞台表现力。

校外实践层面,学院积极搭建高端演出平台,组织学生参加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国民间艺术节开幕式、青岛市高校大学生艺术节等重大演出活动,承办国际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2025年,学院作为承办地成功举办“2025年博兰斯勒国际音乐节暨第九届德国欧米勒国际钢琴公开赛”;同年承办“2025贝多芬合唱艺术季暨青岛中德合唱展演”,“黄海之韵”合唱团在展演中荣获金奖。师生演唱并拍摄《理想照耀中国》《我和我的祖国》《今天是你的生日》MV被学习强国、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近年来,学院舞台实践成果尤为突出。2025年,12位师生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邀请,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特别节目《烽火战歌》录制,亮相CCTV-1、CCTV-3、CCTV-15,获央视致信感谢;百余名师生及“黄海之韵”合唱团亮相浙江卫视大型音乐节目《闪光的夏天》第二季,专业表现获节目导演组高度评价。2026年,百余名学子应邀参演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开幕式,承担了开场序章《鼓舞人心》、项目展示《梦想起航》、歌曲联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奔跑的虹》《天高海阔》以及情景朗诵《中华体育精神颂》等多个节目的表演任务,相关活动被CCTV-5报道,演出被多家主流媒体直播,收获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及导演组一致好评;





我校大型原创情景剧《雷锋歌》成功首演,3500余人现场观演,其中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团队承担了该剧原创音乐的制作任务,将专业教学成果直接转化为舞台创作实践;2022级音乐教育专业首届毕业生举办三场专场音乐会,演绎一百余首中外作品,全面展示人才培养成果。学院以丰富的舞台实践赋能学生成长,让每一位学子在聚光灯下锤炼技能、绽放风采,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05教师团队

专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教学与实践水平,教师团队既熟知国内音乐学科现状,又具有国际化视野。现有教授、副教授10人,博士8人,国家一级演员2人,硕士若干。曾获全国美育与音乐教育学学科发展研讨会优秀论文、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新媒体艺术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等多项荣誉。学院定期邀请吴灵芬、阎维文、迪里拜尔、李宏伟、孙毅、吴可畏等著名艺术家为师生指导,助力专业成长。

06育人成果

学院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育人理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高水平赛事,在实战中锤炼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近三年,师生参加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山东省大学生合唱艺术节、山东省新媒体艺术大赛、全国高等院校艺术展演等各级音乐类赛事,累计获奖五百余项,充分彰显了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扎实成效与强劲实力。

07就业前景

毕业生主要以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文教事业单位,各类艺术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剧团、剧院等演艺团体,演艺传媒公司,音乐科技、电子音乐制作等。

初审:宋华健

复审:曹恒

终审:张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