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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到校团委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浏览量:15260

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到校团委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团的岗位作为团学干部提高服务学生工作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校团委挂职锻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

本次选拔优秀学生3-5名,到校团委挂任团委副书记(学生),参与协助完成校团委重点工作任务。

二、选拔范围和人选条件

1. 选拔范围

在校在藉的优秀团学干部、先进青年学生典型。

2. 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秀作风”的重要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品德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品德修养,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在班级的前30%

3)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有较大发展潜力。

4)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能起到党团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胜任挂职要求。爱学习,能吃苦,能正常挂职满一年(20194月至20204月)。

6)优秀团学干部、国家奖学金、雷锋式个人等荣誉获得者优先考虑。

三、管理和待遇

(一)挂职干部的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执行,由派出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

(二)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派出单位。

(三)挂职干部须遵守学校和校团委有关工作制度。挂职期满,校团委对挂职干部的履职及表现情况作出书面鉴定,送派出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四)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的,可安排提前结束挂职。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发动、积极推荐。各学院团组织要对照条件认真遴选合适人选,主动向学院党组织汇报,争取党政领导支持,拓宽选人视野,对照人选条件,努力将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出来。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推荐人选时,需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学院、班级意见,校团委将根据人选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挂职干部人选,并办理向派出单位正式发函通知报到等相关事宜。

(三)统计信息,按时报送。请各学院团组织于32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及人选的学业成绩单报校团委。

附件: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19年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