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子女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子女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校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各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
1.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生活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和教育儿童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摘花踏草,不乱扔垃圾、不在教学区、办公区、实验区等玩耍、打闹、逗留。
3.教育和监管儿童不到危险区域玩耍,如池塘戏水、校园道路上打闹、速滑、攀爬树木、电杆、楼梯、篮球架、护栏等。
4.教育和管理儿童不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玩耍,在外露的各种电缆线周围打闹或者玩耍,不乱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免发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
5.经营单位各操作加工间内禁止儿童进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即日起,应做好管理、教育和监护工作,落实签订儿童来校员工的《从业人员子女安全协议书》,交经营管理中心备案。
三、因教育、管理和监护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经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请各经营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务必引起重视,保障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