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严肃和规范入库、领用、采购申报业务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和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办理物资采购、物资入库、物资领用、物资借用不得让学生代办,须经办老师或资产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
2.各部门自购的物资 需办理入库手续的,必须当日或次日持实物到后勤处资产科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出差购置的物资返校后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到后勤处办理。
3.招标办、采购中心购置的物资,必须当日或次日持相关手续到后勤处资产科办理入库,逾期不予办理。
4.招标办、采购中心联系的供货商供货,货物到校后采购经办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资产科查看货物后,由后勤处资产科按照采购申请进行分配,未经资产科查验货物的,后勤处资产科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后勤处资产科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