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入住须知
敬爱的老师:
您 好!
欢迎您入住学校教师公寓,祝愿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为了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好的营造温馨、舒适、整洁的住宿环境,现将有关事宜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爱护墙壁及门窗,做到不涂画、不随意钉钉子,保持墙面及门窗整洁。
◇二、爱护公配物品设施,配备的家具、家用电器等设施要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整洁和安全使用。
◇三、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应关闭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电暖风、电热毯、充电宝等插座电源,防止火灾。
◇四、注意用水安全,节约用水,养成废水收集再利用习惯,离开房间查看是否有跑、漏、滴现象。
◇五、注意财产安全,贵重财物应妥善保存,离开房间关窗锁门。
◇六、注意燃气安全,使用合格煤气罐,及时关闭燃气阀,防止燃气泄露,消除安全隐患。
◇七、注意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八、不得私自改装房屋室内外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水管。
◇九、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
◇十、不得私自将房屋转交他人入住,更换门锁应及时上交房屋备用钥匙1把至公寓管理员,便于水表查抄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为营造整洁的生活环境,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得放置门口或走廊。
◇十二、离职时要清理房间卫生和其他个人废旧物品,及时办理宿舍物资交接和退房手续。
◇十三、配备的设备及公配物品设施应加强日常管护,丢失或非自然性损坏应原价赔偿。
◇十四、入住人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交纳房屋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十五、后勤处按季度查抄水电表,进行水电费公示。物业费每月0.3元/平方米,电费0.55元/度,水费3.9元/方,如标准有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