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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后勤保障部出台《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汛期期间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浏览量:8036

后勤保障部出台《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汛期期间防汛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防汛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学校财产遭受损失。后勤保障部结合学校防汛工作实际,经前期起草、部领导办公会研究、修改完善等阶段于8月10日成稿印发。《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汛期期间防汛工作规定的通知》,通知从天气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值班值守、灾害天气安全隐患排除、常态化安全隐患巡检、防汛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奖励与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对防汛和灾害天气期间防汛工作落实进行明确要求。

通知规定,汛期期间(每年7月-8月)及当出现台风、暴雨、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执行部领导带班制,安保处、物业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制,基建中心、工程中心、经管中心、资产中心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夜间及周六周日合理安排值班。后勤全体干部员工要确保24 小时保持电话、信息畅通,及时调度处理相关应急事务,各中心员工实施待岗制,接到后勤保障部调度电话及时到校开展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后勤保障部物业中心、工程中心、安保处联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10-15人),执行防汛及灾害天气备勤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防汛工作关系着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后勤全体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快速反应,坚持生命至上、财产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汛工作列入近期重要任务,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后勤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责任意识”摆在首位,要干好应该干的事、干好份内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要提高执行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保持政令畅通。

通知还对防汛及灾害天气期间的奖励与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在防汛或灾害天气期间勇于担当作为,表现突出,为学校挽回较大财产损失的,视情况给予相关部门和个人通报嘉奖。在防汛或灾害天气紧急时工作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不担当不作为的或拒不服从上级领导统一指挥和调度安排的,本位主义严重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安排的工作任务存有侥幸心理被动应付、落实不力、管控措施缺失酿成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绩效工资降档、停职反省、留职察看、降职降级、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汛期期间防汛工作的通知》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汛期及灾害天气期间工作责任,明确了违规处罚及奖惩规定,对安全、有序开展后勤防汛工作将起到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