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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后勤保障部积极做好防疫物资管理,确保防疫物资管理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量:4566

后勤保障部积极做好防疫物资管理,确保防疫物资管理安全规范


资产中心按照山东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印发的《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配备)指导方案》(省指发〔2020-85号〕)、《2021年全省学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指发〔2021-170号〕)和青岛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印发的《2021年全市学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指发〔2021-274号〕)、青岛市教育局印发的《青岛市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要物资清单》等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等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原则和上级防疫物资管理及储备要求,学校高度重视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与保障工作,为学校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

制定实施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实施方案》、《防疫物资管理规定》、《防疫物资审批流程》、《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落实了“集中管理、统筹保供、持续供应、统一调拨、预防浪费”的管理要求,有效确保了防疫物资安全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202194号),设计印制了《公共场所消毒操作技术要求》《常用消毒剂使用指南》,指引科学消毒;设立了防疫物资专项仓库,明确专人管理,仓库划分:消毒物品、防护物品、防控器材三个专区,张贴了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物品分类标识牌,确保库存物资分类、分区安全存放;建立了防疫物资购置验收登记台账、领用登记台账、消毒液领用专项登记台账、防控器材借用登记台账,按月编制防疫物资出入库登记动态报表,入库单、验收单、领用单等单据按月装订成册,纳入专项档案管理,确保防疫物资来源清、去向明,档案管理规范。

按照上级30天防疫物资储备标准,足量配备了日常消毒物品、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24种,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紧密集合疫情防控形势和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做好防疫物资持续供应计划,确保学校防疫物资足量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