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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量:19615

青岛黄海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利用率,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开放式教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

1.实验室开放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创造研究性、设计性实验活动的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2.实验室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下,要有计划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在内容手段和方法上实施全面开放,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和创新。

3.实验室开放时必须保证安全,并建立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实验开放的项目、参加的学生数、开放的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记录。

4.开放实验室管理以学院为主,学校为辅。

二、实验室开放类型与形式

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需要灵活确定开放形式。

(一)开放类型

1.提高型:实验室设置教学计划以外的开放实验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

2.科研课题引导型: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引导高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

3.自带项目型:该类项目由学生自己申报,不再对项目组外的学生开放。

4.课外活动型:学校以多种方式启动科技创新活动,以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制作、学术论文、实验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为载体,实施实验室开放。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型:学生依托相关实验室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

6.开放服务型:利用实验室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有目的有侧重的开放,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包括对外开展分析、检测、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二)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形式采用预约开放。由相关项目人员提前一个月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开放,经批准后执行。见附件1。

三、实验室开放具体要求

1.全校各类实验室除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均应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实施课外开放。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资源,至少安排两个实验室开放。在有省、国家级竞赛阶段,需加大开放力度。

2.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信息向学生公布。

3.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条件。

4.实验室在开放期间须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指导学生,同时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5.实验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认真做好实验开放情况记录。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7.开放实验室应做好教学文件的存档工作,例如规章制度、实验室运行记录、经费投入统计、学生立项证明、实验报告、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科技创新作品以及具有特色的实验设计方案等。组织编写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完成的论文汇编、科研项目汇编、参加各类大赛的获奖汇编等。见附件2。

8.每学期期末,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存档。

四、开放实验室的工作量

在开放实验室安排指导学生实验的实验教师、技术人员,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报教学工作部认定。

五、其它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细则。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