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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浏览量:2489

各二级学院:

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明确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院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要明确各副院长、辅导员、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在实习工作中的分工,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及时处理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和实习管理的相关问题,确保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确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是校外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统筹负责联系实习基地、制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签订实习协议、安排和监督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建立学生实习档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一)如疫情防控要求允许,毕业实习以集中实习(学院安排实习单位)和分散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线下实习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增加集中实习的比例。

1.集中实习  实习地点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有实习带教经验、能妥善安排师生食宿的单位。各学院可联系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安排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 分散实习的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定。

(二)如疫情防控条件不允许开展线下实习,各学院应灵活调整实习方式。

1.在毕业实习活动开展前,各学院须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的摸底、梳理工作,预判疫情防控可能对毕业实习工作造成的影响。

2.各学院可根据教学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时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实习的教学形式、内容和考核要求,鼓励学生通过线上实习的形式撰写专业综合社会调查报告、依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开展线上实习,采取酌情调减毕业实习教学内容等方式,并安排教师做好在线辅导、答疑及学生实习跟踪工作。

3.对下学期开学初因疫情防控因素无法按期返校的毕业生,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按照一院一策或个性化精准指导原则,尽快为学生制定新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正式开学后,由学院统筹安排实习,确保4月中旬前完成毕业实习。

4.毕业班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参加集中实习的,经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学生在居住地参加有实习课程内容的相关活动,替代实习课程,或安排可以替代实习环节的线上课程供其修读,并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三、组织管理及实施步骤

1.做好实习动员。实习前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讲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讨论,要求学生在实习前须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2.签订三方协议。各学院应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同时允许学生经审批后自主实习(自主实习的学生需提交申请表)。如果实习单位拒签《三方实习协议书》,学生不得在该单位实习;另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实习,或由学生自行联系其他愿意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书》的单位实习。学生实习中若变更实习单位,应重新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书》,并在所在学院和教学工作部备案。

3.选派充足师资。实习指导要覆盖全体实习生,不得有遗漏。原则上,每位学生需配备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任教师担任,要求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领导能力。

4.提前制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完成学生实习信息录入。各学院在实习开始前应制定好学生实习计划,并交教学工作部备案;学院实习负责人要预先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上,录入指导老师和学生的账号信息。

5.加强实习指导过程管理。各学院应重点加强实习指导过程管理,做好实习指导材料收集存档工作;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校友邦平台完成签到、提交周(日)志、提交实习报告材料等工作。

6.做好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评定实习成绩。因考虑到毕业实习的特殊性,毕业实习成绩应在第八学期第八周之前录入教务系统。各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听取指导教师汇报,做好实习总结并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实习过程材料的收集、核查及归档工作。

2.集中实习指导。各学院应对集中实习的学生,派出带队指导教师。

3.分散实习巡视。各学院应派出实习指导教师巡查分散实习的学生情况。

4.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教育,所有学生一律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与线下实习。实习前学院要有集中动员,着重强调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宣讲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保密规定,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教学工作部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