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学校 8月24日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落实安全责任,迎接政府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现将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
1、区域安全自查自纠
学校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由各区域的分管教学单位和分管部门负责。
2、各工作环节的安全自查自纠
学校门卫执勤、校区巡逻、周边治安环境、安全工作监督、安全工作信息汇总联络等,责任单位为安全保卫处;
学校各场所“水、电、气”安全维护、食堂食品安全、物防设施维修等,责任单位为后勤服务处;
学校车辆运行安全,责任单位为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科;
学校校舍安全维护、建筑施工工地安全工作协调等,责任单位为基建处;
学校实验设备及器材、实验教学环节、实验教学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为实践教学部;
学校迎新接待工作,包括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宿舍管理、物品、财务、招生等安全工作环节,各迎新工作的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安稳工作重点人员情况控制,工作措施,按照学校具体工作部署,各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9月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2、学校近期将针对各单位和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集中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通报限期整改;
3、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建立自查自纠台帐,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做好记录汇总,对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定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4、各责任单位、部门在9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填写好,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书面报安全保卫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内部存档备查,一份送保卫处综合科)。
青岛黄海学院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