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基地:
为认真贯彻青岛黄海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青黄院函[2018]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体教师征集在教育教学、教学服务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同时借助工程训练中心网站开展宣传学习。通过宣传,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有目标,努力培养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队伍,为中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现就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工程训练中心全体教师。
二、优秀教师标准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与国家、省、市、学院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师育人的神圣职责。
4.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关爱每一名学生。
6.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7.在教育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方面有较高的影响,先进事迹比较突出,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
8.今年被评为优秀教师的老师,要认真总结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先进事迹,同时也鼓励往年优秀教师提供先进事迹,在中心树立师德典型,弘扬先进事迹,共创中心发展良好局面。
三、征集要求
1.征集的材料包括本人先进事迹电子文稿(1000字以上),题目为宋体二号加粗,内容为宋体四号,单倍行距。
2.必须保证征集上来的优秀教师立得住,树得稳,真正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3.各基地征集1-2份,如有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可适当增加。
4.征集时间截止到9月21日,材料于9月21日前报工程训练中心教务科。
联系人:工程训练中心教务科 徐立娟
电话:13964802550 电子信箱:1811270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