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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浏览量:5747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对部分职业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报考职业及鉴定方式
 
考试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11月18日
电子商务师
4-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上机
考试
心理咨询师
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题卡
作答
11月19日
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4-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题卡
作答
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
育婴师
4-3
理论知识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
机考
养老护理员
4
二、报考条件
报考四级职业资格的考生须是年满18周岁;报考三级职业资格的考生须是专科大二下学期及本科大三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在校生。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的考生须是专科、本科大三及以上相关专业(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等管理类专业)的在校生。
三、收费标准
                级别               
 职业       金额                    
四级
三级
电子商务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
--
2000
育婴师
780
1680
养老护理员
780
1680
四、提交资料(按照《考试人员花名册》的顺序排放)
  1.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生学籍查询打印件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电子商务师除外)。
3.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15-20K,像素200*240,须清晰,保存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4.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成绩合格后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5.附件1: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6.附件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报名时间
  9月4日-11日,统一到本学院负责考证老师处报名。
六、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其它事项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科目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人员须在一个鉴定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不合格科目的,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补考一次。
  项目咨询:刘老师15253276676 王老师13869811990
 
                     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