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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8月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浏览量:8810

各学院、单位:

       为做好2020年8月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及评价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上报范围

       已注册实践考核学籍且报考了2020年8月统考中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已注册考生是指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注册的考生,2015年以前注册的考生已经超过五年有效期,无需上报成绩。注册满两年以内的考生,必须要提报实践考核成绩,否则最终成绩判为0分。

       二、实践课程考核成绩要求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暂未到校学习,自学考试在校实践课程考核评价工作无法实现线下教学及考核的形式,本次成绩上报工作暂时调整,不在接收考生实践考核纸质材料。

       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分为三部分,出勤最高10分,听课情况最高10分,作业和考试最高30分。出勤以及听课情况可依据学生网课情况给分,作业和考试各单位可进行网络测试,相关测试题目以及学生答题成绩要截图留存备查,三项成绩分数各单位要做表留存。

       三、成绩电子数据要求

       电子成绩用EXCEL文件格式,包括6个字段,分别为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成绩。成绩字段为整数,满分为50分,最低为1分,不得出现0分。若考生在8月统考中已经报考了某一门实践考核课程,但未做作业,该考生成绩应当录入为-1。注册考生参加统考但无实践课程考核成绩者(即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为-1),该课程总成绩将判0分。本次上报的成绩仅限于8月统考使用,过期不予保留。  

       四、材料上报时间 

       成绩电子数据于7月15日前报继续教育中心统一检查、整理后上报。

       本次所有材料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因此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电子成绩要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如实反映出我校实践课程考核的教学水平。

继续教育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