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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2020年普通话测试员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量:8345

一、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分类管理,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年度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普通话测试员的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测试员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的和原则

(一)考核目的

1.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测试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

2.为测试员教师的聘任、奖惩、评先树优等提供依据。

3.激发测试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普通话测试员。

四、考核内容和评价依据

(一)考核的依据是《青岛黄海学院测试员年终绩效分配方案》,考核指标为:全年审音人数(任务量)、参加测试次数、学生满意度、工作及时性、组织大赛获奖情况。

(二)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等级基本标准如下:

1.优秀

在考核年度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作风过硬,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工作创新性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的完成了本岗位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如:能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研究成果;在各类经典诵读系列大赛中,获得奖项;在“推普周”期间工作积极,承担具体活动且效果明显;能胜任普通话培训和辅导工作,且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高;能克服个人困难,积极承担测试站分配的测试任务,测试工作量饱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

①本年度内出现工作失职、安全责任及教学事故的。

②本年度内因为各种原因极度不配合语委办分配的任务的。

2.合格

在考核年度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所聘岗位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综合评价60-89分为合格。

3.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测试工作、解除聘约、取消测试资格等处罚:

①年度考核综合评价59分及以下者。

②对普通话测试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学习不够,测试能力下降,测试中操作不规范,评分误差大,错档情况多。对此种情形,测试站提出批评,限期改进。

③对测试工作缺乏热情,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测试工作量过少,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由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原因,严重影响测试质量的,测试站提出批评,限期改进;对仍不改进者,将予以解聘。

④违反测试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或有非组织的个人测试行为等。对有这几种情况之一者,给予站内通报批评并收回测试员聘书且一年内不得聘任;对情节严重的或兼有几种情形者,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并收回测试员聘书且3年内不得聘任。 对同时违反所列二种(含二种)以上情形,且情节严重,属于重大违规违纪事件者,将通报其所在部门,并呈报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建议取消其测试员资格。

五、考核的基本程序

1.全体测试员个人自评和互评,根据平均分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语委会将考核材料归档。

六、考核小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组长:薛海勤

考核小组成员: 杨梅

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本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监督部门考核;审核考核成绩及考核等级;受理来自个人申诉。 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细则,组织全体测试员进行个人自评及互评考核工作,最后汇总各位教师考核分数及等次,推荐本年度优秀测试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青岛黄海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