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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浏览量:4357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纸质证书遗失的,可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