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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创先争优先进组织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4浏览量:4439

中共青岛市委高校工委综合处

关于推荐创先争优先进组织和个人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

“七一”前夕,市委社会组织工委拟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数量。各民办高校可推荐1个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市委高校工委将择优向市委社会组织工委推荐1个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

2.推荐条件。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通知。2008年以来被省、市以上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不再推荐。

3.材料报送。学校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于6月7日(星期四)12:00前报至市委高校工委综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市委高校工委综合处联系。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85912233     85912229

邮箱:qdswgxgw@163.com

附:市委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党建先进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委高校工委综合处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