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引领作用,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见附件),经协会课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非会员单位须由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原则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最多可申报10项,非会员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
(二)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五)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六)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三、支持奖励
规划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根据需要,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良好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青年课题,给予最高3千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完成时限
自立项之日起,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允许申请延期1年。
五、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上午12点前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我校申报指标及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课题限额申报相关规定,我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部限报2项、职能部门限报1项。
2.材料报送要求
7月20日12点前,请各单位统一将《申报书》、《汇总表》(做好推荐排序、科研副院长签字)、申请书活页、《师德师风审查表》A4正反面打印,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邮箱kyfwb@qdhhc.edu.cn(备注课题名称、姓名)
联系人:潘格林 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60703/20260703170611_8895.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