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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意蕴及教化因由
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量:4286

 

 

摘要:本章主要对定义德育的品德及问题进行探讨和阐释,目的在于使人明确德育在整体教育中存在的性质,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德育性质有确切的认识和把握。在重点分析品德实质与外延的同时,对认识和把握德育密切相关的其它品德问题给予简要提示,展现了认识思考品德问题对德育的重要性;从人的为人本性、生活善行作为和社会需求方面揭示了人生活何以要讲究品德;对社会生活中为什么要进行品德教育从品德要求的先在性和人后天的人品完善、提升需要上给予了简要阐释。

 

品德是定义德育是其所是的核心与实质问题,并由此把自身与其他教育区别开来,但是对于德育的理解,仅仅知道它是培养品德的活动是不够的,因为什么是品德,人生何以要讲究品德,品德对于人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社会为什么要进行品德教育等,在德育的概念中没有回答,也看不到,而这些对完整认识理解德育却是极为关键和重要的。因为,对德育界说中众多的不一和重大于分歧,都源自对品德问题的看法和理解上。离开对这些问题的了解和思考,就看不到德育的深刻内涵。在这一角度上可以说,不认识清楚品德问题,就难以领略德育的深刻内涵与本质,更何况德育所具有的重要价值都因品德而存在,而被我们所感受到。

 

第一节  品德的基本认知

 

我国德育学界对什么是德育有两种简要表述,分别是:德育即品德教育的简称和德育即思想品德教育的简称。这两种定义德育的核心和实质词语,一个是“品德”,一个是“思想品德”,这从上一章(专栏2-2)和本章(专栏3-3)中就可明显看到,也可谓定义德育的核心和实质问题是有所不同的。本书用以定义德育的核心和实质词语是“品德”而不是“思想品德”。因为从两个词语的历史文化渊源上来看,“品德(德或德性)”一词比“思想品德”这一复合性词语更先在更悠久,涵盖性更广泛,也多在伦理学、道德学、德育心理学和励志学等学科中被使用。而“思想品德”无论作为词语或问题在这些学科中没怎么见到。

 

专栏3-1

思想品德一说的由来

思想品德是个复合概念,古来未见经典,它也不像德育这一概念是从国外传入,而是在我国教育中自生自长的一个概念。开始是作为口头语使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出现在有关德育的报刊文章和著述中。1988年我国中小学课程设置中就把专门的德育课定名为《思想品德课》,并颁布了相应的教学大纲。此后,思想品德在德育理论与实践众多问题的讨论中被广泛使用,但在我国的伦理学和道德学等学科中却没有把“思想品德”作为一个概念和问题来探讨。

我国教育中为什么出现和使用这一说法,没见到正式的原因解释。现在看来,可能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以来注重对人的社会思想意识的强化有关,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性质使然。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看,教育在对人的个体品质及社会性品质培养上,不仅重视使其形成稳定的品德,而且也特别注重相应思想意识的形成发展,因为思想品德是那个时期看待或评价人的一个重要方面或主要着眼点,这就使得“思想品德”教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德育的基本特点。

 

一、品德的词性演变

 

品德一词,在许多人文科学中都偶有所现,伦理学、道德学和德育学中尤多。古代对品德的称谓有“德”、“德性”、等,所以在伦理学中“德”“德性”也往往被视为品德的同义语,被视为品德同义语的偶尔还有“品质”、“品性”和“ 品格”等。

品德或德性一词,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泛指人一切优异的品质和特性,基于这样的理解来看人和评价人,品质优异的人往往会被评价为有德的人,没有优异品质的人就不会被认为是这样的人。后来在一些思想家那里被用来指称具有正面意义的品质。所指称的品质都是所倡导的美德,在这种意义上来看人和评价人,主要看是不是具有所期望的品德,如果具有了所期望的某些品德,就会被认为是有德的,反之就不会被认为是有德的。古希腊强调节制、勇敢、智慧、公正以及友谊,把具有这种品质的人视为是有德性的人。随着社会伦理文化的发展,“德”或“德性”开始不再完全被作为特指词语来使用,而是被作为中性词来使用,德性由此成为看待人评价人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德优德劣、德高德低、德好德坏等就在我们生活言谈中出现了,德性成了谈论为人做人如何的主要着眼点。

 

二、品德内涵及其特质

 

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德是指内在心灵和外在言行意义上的有所生成或获得,所以中国古代有“德”“得”相通之说,“得”可以理解为纳入或内化为自身,为自身秉持、成为自身本性。德即得也,“内得于己,外得于人”,说明德是在行动中得到、生成、形成的,行道(践行做人处事之道)所得谓之德。由此可见,德是一种被纳入了人自身本性之中的生活意义和善行规范,它成为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种持久稳定的气质秉性和自觉的意志操守。

品德(德或德性)即践行人生意义和善行规范而形成并表现出来的气质秉性和稳定的秉持守。它向我们显现出以下特质。

一是,德性是一种“性格化”了的做人操守,“性格化”是品德的特质。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就是这样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德的,他认为“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因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 按照黑格尔的看法,非性格化了的意识、情感、或行为,不是在为人处事方面的操守,不能说它是有德的。性格化了的德行表现是:不做作、不装扮、不刻意显现、不虑名利,一切皆“性格”使然;是一种自主化、不加思索、自然而然的习性,真正的德性就是这样的气质秉性。因此品德(德或德性)可以被看成是人的“第二性格”——人由于先天生物因素而有的气质秉性称为人的第一性格,它即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个性品质,也是一种个性化了的社会品质。说它是社会化了的个性品质,是因为社会的善行规范已被纳入人自身本性之中,成为持久稳定的言行操守和气质秉性;说它是个性化了的社会品质,是因为(个体)人的言行操守和气质秉性已成为担当社会义务、履行社会的职责、在社会中交往和创造的意志坚持和自觉秉持。这种情况意味着,德育的任务不仅只有对人社会化的培养任务,还有对人个性培养的任务。只注重对人社会化培养的德育,应当进行反省了。品德的种性格化特征让我们能够感受到:品德(德或德性)与个性不无关联,它是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的个性是一种体力、智力、思想、品行、情感、意志、情绪等炼成的最复杂的“合金”。品德对个性发展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调节作用和保健作用。忽略品德修养或教育,无益于个性的健康和完善。

 

专栏3-2

品德与个性的关联

品德是个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时我们也称之为人格。这是从狭义来理解的。广义的人格就是个性。从人格心理学来看,个性心理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部分,前者包括兴趣、爱好、动机、理想、信念、自我意识、世界观等,后者包括能力、气质、性格;品德是指个性中具有道德评价意义的部分,是个人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具有道德价值的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点;

(赵玉英等、德育原理、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

 

二是,品德是人立身处世的秉持操守,秉持操守是品德的又一特质。这里说的秉持操守,首先,意味着自身坚守不放弃、持续坚持、坚毅力行。这种意义显示,毫无坚持、轻易改变的品行是不能称为有德的。其次,意味着人对自我的内在定向和内在规定。任何品德都含有相应的价值取向,人如果内心有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就意味着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和人生方向,离开了生活的盲目性,有了精神巢穴,不确定的“魂”有了安顿。人的内心如果形成了某种信仰也会使人这样。品德的行为表现往往都有内在的遵循,即依据内在接受和认可的价值取向、处事行事原则和规范而行动。事实上,某种品德确立和形成的同时,就已内含着人在为人处事方面对自我的一种规定性。使人依据自身获得并确立的意义、义务或言行规范,来规定自身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以此来体现自身生活的意义或人生的价值。

 

三、品德的内容涵盖

 

品德在我国的德育学里不是没有回答,这些回答都不同程度地揭示了品德的特质——即品德是……行动时表现出来的稳定特征和倾向,表明对品德特质有一定的认同性,但也给人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似乎品德是某种品德的专有名词、或品德是只有几种确定品德的专有名词,可见在品德外延认识上存在分歧,进而也影响到对德育(域限或光圈)认识的分歧。

 

专栏32

品德及品德外延的现有解说

品德是个人按照社会道德规范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特征和倾向。品德即道德品质,这是一种关于品德含义的传统、狭义的看法。

德育学的品德概念“是指调节一定社会关系的政治规范、思想规范、道德规范表现在一个人思想言行中稳定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质、道德品质的总和”, “它较之于某些学科的品德概念无论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更为广泛”(华中师大等六院校、德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版、19页)

品德和思想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思想品德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个体思想品德是一个人依据社会思想观点、政治准则(含法制)和道德规范在言行中表现出来一些经常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胡守棻、德育原理、(修订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0

品德包括思想、政治、法制、道德个性心理等品质

品德是个人按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倾向和特征;品德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法纪品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胡厚福、德育学原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13-114

品德属于个人意识范畴,是一种个体心理现象,是个人按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在行动时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品德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法纪品质和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五部分

(赵玉英等、德育原理、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32

 

本书认为,品德不是某种品德或某几种品德的专有名词,品德是人立身处世为人做人各种品质的总称。因为这能得到如下确证。

首先,“德性”或“德”的概念,在古代具有更宽广的意义。不仅指称道德,而且也指称非道德,不仅用于个人,也用于制度。验之于中国的历史,也许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在最早的时候,“德性”或“德”的意思还笼统的指人的“各种属性、特性”。[] 从中外早期思想家对德性问题的言说里,也能看到这一点。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把知识、智慧视为人的美德。因为在他看来,认识真理,具有理性才能明确什么是善,才能懂得何以为善,才能形成勇敢、虔敬、正义、节制的品德。另一位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对德性的言说中不仅涉及到了个人的德性,还涉及到了国家的德性——正义。在柏拉图看来,统治者应有的德性是智慧,保卫国家的武士应有的德性是勇敢,自由民应有的德性是节制,而正义的德性是诸种美德的最高境界。还有一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把人的德性言说成两大类,一类是理智的德性,如智慧、理性以及明智等。另一类是伦理的德性,如大度与节制等。从这些思想家对德性所指来看,他们与其说是基于伦理学的道德性立场,还不如说是基于哲学、社会学和人学的立场来谈论德性。在这样的话语中,人是实际生活中的人,所言的德性都是为人处事方面的不同关涉或基本关涉。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的道家、儒家等思想文化中也能看到,如古代儒家领袖孔子谈到人从哪些方面来形成德性时,就提到:智、仁、勇。

其次,一些关涉人的问题的学科对德性的言指也没有把它专门化。如,法国一位哲学家斯蓬维尔在其所著《小爱大德》一书中,在一份30来种美德的清单中,挑出了他认为无可再删的18种德性:从还不属于道德的“礼貌”开始,到已经超越道德的“爱情”结束。其间包括忠诚,明智、节制、勇气、正义、慷慨、怜悯、仁慈、感激、谦虚、单纯、宽容、纯洁、温和、真诚、幽默。我国学者杨曾宪在其所著《审美价值系统》一书中,谈到人格道德品格、人道道德品格和主体品质问题,在主体品质的言指上,包括人性品质:如忠诚、善良、自律、良心等;人文素质:如智慧、学识等;自识品质:如自主、自学、知荣、知礼等;理性品质:如求真务实、勤劳好学、谦虚节俭等;文明品质:如理智、卫生、礼貌等;心理品质:如自信自制、勇敢坚毅、热情冷静、灵活严谨、认真有恒等。在这里,德性言指的多样性清楚可见。这种情况在现代大量的人生哲学、人格学和励志学中显而易见。看似很多,但否认不了这些德性都是实际生活中人在为人处事为人做人方面所需要的。

第三,德性在人们的言谈中不仅广泛多样,而且还有类型的不同:综观伦理学、道德学、励志学等人文领域,被言说谈论的德行不一而足,如道德品质、政治品质、礼法品质、社会品质、个性品质、生活品质、职业品质、学习品质、心理品质、交往品质等;被言说谈论的德性类型也多种多样:中国文化中就讲到“吉德”和“恶德”。还有现在时而出现的“他我之德”和“自我之德”[] ,“社会之德”和“个人之德”, “美德”和“常德”,“进取之德”和“保守之德”等。

以上可见,生活中和学界中被言说的品德(德或德性),包含人“立身、处世、做人、为人”的社会品质和个性品质,是人立身处世为人做人各种品质的总称,不是某种品德或某几种品德的专有名词。社会生活和活动的多方面,需要人以多种品德来应对。人在使自己成为真正之人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有为善之德,还需要有智慧之德、进取之德。不仅仅需要社会之德,也需要有个人之德。不仅需要德之善,而且还需要德之真、德之美。

品德外延之广,是以立身处世为人做人应有的品德为域限的,只要属于人立身处世为人做人品德问题,都构成德育的任务和内容。当然,品德外延之广不意味着德育工作时时刻刻都必须面面俱到,也不意味着不可对某种品德教育进行研究和探讨,日常德育中进行什么教育或开展什么德育研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品德的域限”中进行选择的。同时应当明确的是,应以完整的品德观来关照人品德长远发展与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健康和谐的人格,因为忽略这一点无利于人格健全,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人格分裂。

  关于品德的如下问题,对于开展好德育同样不可忽视:一是,品德结构问题。这是揭开品德存在“样子”的关键问题,主要涉及品德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状态问题。关于品德构成要素,有的从心理角度提到“三因素”(知、情、意)、“四因素”(知、情、意、行或知、情、意、信)等多种。我国德育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对品德结构问题探讨较多,曾出现过“思想意识说”[]、“三维结构说”[]等等,总体看静态图示式解说较多,动态式探讨少。从基本事实的角度来看,价值内容(道德性的、政治性、礼法性的等)与心理要素(知、情、意、信等)及行为要素(习惯性行为、非习惯性行为以及行为方式,是品德外化的行为系统)是构成品德的三大基本要素,三者相互结合又以道德(或政治、礼法等)意识、情感、意志、行为表现出来,品德能力也是这种结合的衍生物,品德是价值内容与心理要素的“合金”。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看到人们的品德多有不同,除与主客观因素有关外,还与品德三大构成要素的不同组合状态有关。对人的品德分析会看到,有的品德表现是以道德(或政治、礼法等)意识为核心的,其它(意志或情感等)则处在次要或边缘状态。有的是以道德(或政治、礼法等)情感为核心的,其它(意识或意志等)则处在次要或边缘状态……等等;同样也能看到,有的品德表现是以道德为核心的,其它(政治或礼法等)则处在次要或边缘状态。有的是以礼法为核心的,其它(道德或政治)则处在次要或边缘状态……等等。人品德的能力强弱、水平高低、程度优劣等不同或差别都直接或间接与品德结构有关。二是,品德机制问题,这是了解把握“品德怎样形成发展”的关键问题。对这一问题,从主客观(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知情意行相互作用方面加以探讨和解说较为常见,也有从人自身内在活动上思考和探讨,涉及内在审视体验、权衡取舍、实践检验、内省反思、自我教育等。这些都提示:人品德形成发展,是可以从外部加以影响的,但也是外在影响代替不了的。那种真正有效的德育,总是借助外在因素来进行引导启迪,引起内在的充分活动(内在审视体验、权衡取舍、实践检验、内省反思、自我教育等)来达到目的。三是,品德发展特点问题,人的品德既有稳定性又有可变性,但一般而言,这种变化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呈现出渐进性和反复性。由此可见,品德教育不能急于求成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四是,制约品德发展因素问题,涉及较多。总体有两大因素:内在因素(个体已有生活处事经验、生活行为方式、学识认知基础、思想情感定势、心理定势和知情意方面的感受等)。外在因素(社会、家庭、团体等生活环境、文化环境、教育环境、交往环境、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中所遇事件、利益分配、制度变化等)。这两大因素相互交织变化不定,构成了人品德存在和发展的复杂性、艰巨性。德育工作都需要对以上问题不断认识和思考,德育科学有效地开展需要依据这些方面的认识思考来加以把握。

 

第二节  人生何以要讲德性

 

人生为什么要讲德或德性?这是理解德育何以必要的一个重要前提,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德育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所在。

毫无疑问,讲究德性、培养德性,追求德性,是古今不可否认的社会实际,在人的生活中,在社会中想避都避不开,想抹都抹不掉,人的生活为什么要讲德性?社会为什么要关注德性,培养德性?其因由主要在于:

 

一、德性是人的本性之一

 

关于人的本性,有多种探讨,虽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丰富多样的见解还是会给我们看待人的本性以多方面的启迪。在笔者看来,人的本性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天性,二是心性,三是德性。所谓天性,即指人生来原本带有的生物性特征,体现为生理本能性的活动和需要,也称为人的自然本性。人的生活离不开生理本能需要的满足。人的生活和活动总带有一定的生理本能的冲动或满足生活本能需要的性质,人的这种本性是无法完全摆脱的,伴随人生的始终,想完全摆脱都不可能。所谓心性,即人所具有的心性灵动和反映性、思想性(这里的思想指人所具有的能思能想的活动特征),它是基于人自身各种生理机能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而表现出来。人的生活及活动无不伴有心性活动,心性活动使人生存发展和生活的需要、目的有了极大的实现可能性,各种活动得以有效展开和进行。人的心性活动不仅具有认识反映的功能,还具有畅想和创造的功能,以及对感觉、知觉的东西加以统合加工的功能。依靠心性灵动,人的智慧、思想之水才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人的才智能才表现越来越强,世间小到微观粒子和生物,大到天体宇宙,许多都在人的心性灵动中被知晓、被驾驭。心性使人成为万物精灵,人在所有动物中拥有最高的心智机巧和灵动的心性。所谓德性,即人以意义和规范确认自己、规定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动特性和生活特性。也可以说是人获得并操守一定意义的价值、规范而生而活的那种本性。

人作为动物,具有生物性本能,但人何以总不甘于动物性生存,不满于满足生理本能的活动?是德性需求使然也,人总是力求过一种对动物性存在具有超越性的生活;人作为万物精灵,具有能动的心性灵智,但人何以不满足自身的感觉、直觉、统觉的能动性,是德性需求使然也。人总是要为自身的心性灵动赋予价值和意义的色彩,丰富心性灵动的内容。人的为德、甚至崇德之性,说明人具有一种在更高意义上“成之为人”的精神需求和价值追求,需要过一种高于天性和心性的那种“人之为人”的生活。因此,人总是去寻求获得一定意义的价值准则,以便对生活有确切的把握,使生活变得更有意义,实现那种高于天性和心性的“人之为人”的理想。人的为德甚至尚德的本性,使人必然讲究德性,过一种德性生活。

 

二、德性是人善行的内在条件

 

人的基本的善,是不损害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善待他人或维护人的权益的合法性。具有美德性质的善(相对于常德而言)往往具有无私的性质。善是引导人之为人的重要价值,人的善与不善往往成为人们谈论一个人有人性还是无人性的重要方面。因此,注重人性(道德意义上的)的人无不注重去体现善,无不追求善,努力去实现善行。德性作为人的一种本性,必然会使人的生活成为一种德性化的生活,就是以自主依据获得并操守的价值准则来为人处事,这种生活的本质就是善行善为,履行当履行的义务和行为规范。善是人自身所确立的一种德性取向,德性是善行善为的内在担保和自觉操守。当人的善行善为表现在人处事的行为中时,往往能够达到为善于人。如,诚信作为人的一种美德,如果在主体内得以确立,并为主体自身的操守时,往往会在面对利益诱惑或解决利益冲突时,不改其性(即不改变所操守的诚信准则),不做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在市场经济的生活中,不去做欺骗敲诈或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事情,在社会工作和活动中,不弄虚作假。如果不具备这种德性的话,诚信就难以在他的身上得到应有的体现,诚信就会缺少内在的保证。从义务和规范践履方面来说也是如此。在社会生活中,人所应承担的义务和履行的规范也是内含善的价值取向的,人的最基本的德性就是依据正当的义务和规范要求而形成的,因此,具备这种德性的主体,在履行义务和规范时,就会获得内在自觉和意志上的保证。对于没有这种基本德性的人,“可能会遵守正义规则,但却可能是一个仅仅出于害怕惩罚而遵守这些规则的不正义的人”。可见,人要实现真正的善行,需要德性给予内在保证。

 

三、德性是人社会适应与作为的内在条件

 

社会是人基于共同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而结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协作的共同体。在世间万物中,唯独人的生存方式选择了社会。以社会的方式与万物共同生共在,与万物竞争。社会,不仅使人类在与万物竞争中获得了自我保护的可靠形式,而且还使人在与万物共生共存和相互竞争中,拥有了支配万物、战胜万物的巨大能量和可能性。它使人类在与世间万物的共生共存相互竞争中,有了无比的优越性。人类创造的这种社会化生存形式,奇迹般地把人类生存从自然状态带到了社会状态,并衍生了使自身得以保持和不断发展的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各种规范、文化和体制,它由此使每个人的生存发展,不在单纯停留在自然化生存(指满足生理本能性的生存)之中,还要考虑自身如何社会性生存。这样一来,人的需要、欲求不再单纯是生理本能性的,还有社会性的。人不再单纯考虑自身的生物性价值,还总是考虑、思索自身社会生活的价值和意义。是为自身的生物性存在而活着,还是为自身的社会性而活着?成了人和社会千百年来挥之不去、又明又惑的问题,成了既有魅力、又令人烦乱的千载话题。因为,在实际上,人的自性与社会的自性(也可以说人的自身性质与社会的自身性质)总是若合若离,若近若远,即相立(对立矛盾之意)又相依,既有相互肯定之处,又有相互否定之处。这种情况,常常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也带来各种各样的人生问题和人生矛盾。也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时候,社会使某些人的生存发展,在自然性方面不成为问题,而在社会性方面却成为问题;有的时候,社会使某些人的生存发展,在社会性方面不成为问题,而在自然性方面却成为问题。

   自从人类的生存方式选择了社会之日起,人的生存发展就离不开社会,摆脱不了社会,社会成为与人自身相伴同在的一种存在。社会对人来说,具有不可选择性,犹如每个人对自己的生身父母无法选择一样。社会有社会的规则、文化和制度,借以形成和保持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和稳定化。人既然离不开社会,就要遵从社会的一定规则、文化和制度要求来生活,人对这些方面的内在认可及操守与否,就构成了人的德性问题。人的德性,既是社会自身得以维系的“软件”(社会的存在,总是要把使自身得以凝聚和稳定的观念意识、行为准则转化为人的品德。与此相对应的“硬件”,指制度、法律、各种权力性的组织机构和保卫力量等),也是人自身适应社会,自主履行好应履行的社会职责和规范的内在条件和保证。缺少这方面的德性,人对其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规范就不会有内在的自主性或稳定的操守;人在社会生活中,其作为如果被社会所认可、所赞赏,往往会产生价值实现感,感觉到自身是一种具有意义的存在,对家庭或社会是有意义的。被社会所认可所赞赏的感受越明显,人的情感就会更愉悦乐观,更有生活的自信,如果没有相应的德性提供内在的主动自觉和意志保证,要达到这样往往是不可能的,相反,还有可能受到德性方面的批评或指责。这里可以看出,只有进行德性化的努力,人才能既适应社会要求,又能在社会中找到或确立自身存在的意义,实现自身的价值。

 

四、德性是社会和谐文明的内在源泉

 

社会作为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群体方式,其兴衰成败对人的生活境遇和命运有着重要影响。正因为如此,每个社会或在社会中生活的人总是渴望社会和谐文明、繁荣昌盛,并提出过各种各样的社会理想。

建设和谐文明、繁荣昌盛的社会,不可忽视德性的作用,需要用德性的泉水来滋养。德性的源泉枯干,和谐文明、繁荣昌盛的社会难以变为现实。社会意义上的德性概念,不仅指人的个体品质,还包括制度方面、执政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德性。不仅指公民德性,也包括国家德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和谐文明、繁荣昌盛的社会,在本质上是德性化程度和水平较好的社会。德性化的社会需靠德性化的制度、德性化的执政和德性化的生活风俗才有可能实现。这就是说:一要赋予制度正义的理念,按照正义的理念来设计制度,使制度充分体现正义性,具有正义的品质。制度缺少正义性,就会把社会中正义的东西变坏了。二是良好的政风,需要公正公平的品性,缺少德性的要求,就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徇私妄法、贪污腐败、官僚专制、以权谋私、不实事求是、不关心百姓疾苦、不顾广大人民利益等不良现象。克服这些,需要执政人员具有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依法执政等良好的品行。三是倡导良好的德性生活,才能真正造就和谐文明的社会,因为民德民风是和谐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它既体现于日常的社会生活之中,又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潜移黙化的影响。良好的民德民风,无不具有滋养人心、陶冶人性的作用,从内在决定着社会的和谐与秩序。相反,如果不倡导良好的德性生活,恶劣的风气民俗也会污染人的耳目,腐蚀人的心灵,虽然也会有人出污泥而不染,但很难使社会具有淳人心于颓俗的整体力量。民风民德实质是一种人心向背的社会力量,内在蕴含着对现存社会或政府某方面的肯定或否定的倾向。所以,它是一个社会维系人心,保持国脉的长远因素,是实现社会和谐文明的“内在基因”。

 

第三节  人的德性何以要教化

 

德性何以要教化,人何以需要德性之教?这也是理解德育应予思考的。

德性之所以要教化,自然有其意义性原因。这点从上一个问题(即:人生何以要讲究德性)中,不难看到。但这只是从德性之于人的意义来回答——即从人生对德性的需要上来回答,而不是从“人怎样具有”的角度来回答。人怎样才能形成应有的德性呢?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对其进行教化。

德性作为人的社会性品质和自身“如何为人处事”的品质,不是天生的,不是在娘胎里早就孕育了的。尽管有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但这只有生存本能的意义。世间各类物种,每一类在自我生存中,都具有对同类的相惜(爱惜)性和相争性(指同类中自我求生存时的竞争或争斗行为)。相惜性体现出同类共生和类的保存的天然本性,特别是在“自类”同“他类”的生存竞争中更是如此。相争性是个体在“自类”内部求生存或求得一定生存地位经常带有的一种本性。人之初的善或恶,都是一种天然的本能性表现,甚至在人初之后的生存中也有表现。作为有意识、有社会规则的人类,与其它种类的最大不同,就是有意识地以一定规范的形式抑制恶性恶德,倡扬善性善德。这样一来,人类就出现了相善相的规范和价值体系,使人的性善表现,不再单纯是本初性的,而带有自觉的义务性质。

我们不能以为,“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德性就不需要教化了,“人之初,性本善”,这种善,只具有自然淳朴的性质,犹如婴孩般的自然质朴状态。虽然它也能在人初之后的生存中有所表现,但并不都是自觉的,也常常带本然性——即以生存的本能需要为转移。因此,这样的“善”也往往带有一定自私性和狭隘性。这里可见,尽管“人之初,性本善”,但只具有原初的淳朴自然性质,而不具有社会自觉意识的社会道义性质。而人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履行社会义务或规范的这种善行善为之德,不是人天生就有的。“人之初”的天然之善与人的社会之善是不同的。社会之善具有其社会责任义务的担当性质和自觉的操守性,需要人经过自身的后天生活才能习得。天然之善具有原初的本能性,具有自我的或(种族、族群)类的生存的本能性。这由此决定了,人作为社会的成员只有“天然之善”不行,还需具有社会之善,并且要把天然之善转为社会之善(即把天性化为德性)。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不难发现人的德性何以要教化:第一,人的德性有善恶之分。“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性本恶”之争,就说明有善德和恶德的存在。倡扬善德、抑制恶德,转化恶德巩固善德,就需要进行德性教化。第二,人有天然之善(如孟子提到的:人有恻隐之心、怜悯之心等)和社会之善,自然之善带有人或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能特点,但它不足以使人自我本性得到真正的提升和丰富,不足以全面体现人的社会本性,不足以使人自身更好地担当和胜任社会义务和职责,只有把天然之善上升到社会之善才有可能,这就需要对人的德性进行教化。第三,作为具有一定社会职责和义务的人,其应有的德性不是天生的,要获得这样的德性,以更好适应社会,提升自我,作为于社会,实现人生的价值,就需要进行德性教化。第四,社会有史以来,人所应有的德性要求就以各种形式(或文化性的、或习俗性的、或规范性的、或价值性的)先在于“人之初”,了解掌握这些要求,是人初之后,更好融入社会生活,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前提。习得这样的德性要求,需要有一定的教化。第五,社会是发展变化的,其德性的要求也多种多样,在社会的变化中,哪些德性当为不当为,不仅需要个人的辩别与判断,也需要借教化来进行。同时,社会生活的丰富性,也决定了对人德性要求的多方面性,这在本质上要求人要以全面发展来适应。这意味着,人初之后的德性学习和习得不应是单方面的,必须从多方面来充实、丰富自身的德性。因此,从人的本质的丰富性需要来看,也应不断进行教化。

此文选自赵宏义著《学校德育原理》第三章,教材学习指导性的内容未载入。(此书已交付东北师大出版社)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170

[]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月版,第151157页。

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月版,第158页。

杨曾宪著:《审美是什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3月版,第257277页。

[]他我之德,即指在处理自身与他人关系时应有的德行,如互助、团结等。与“社会之德”相似。自我之德,即指个体在对待和处理与自我关系时应有的德行,如坚毅、朴实等,与“个人之德”的含义相似。

[] 见:韩树华.论人的思想品德结构.[j].教育研究.1983.10

[] 见:班华.思想品德结构与新时期德育任务.[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6.2

[]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文版),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56页。

这种相惜性使同类之间往往表现出恻隐之心、怜悯之心、惜爱之意、互助之举等,这些都带有类的保存的性质。

自类即指某一类物种本身;他类即指它类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