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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量:661

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是基于大学办学模式创新与改革的新形势,给予在校大学生在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校进行短期交流学习的项目。该项目可以使学生在本校校园学习生活之外,到其他学校收获更加丰富的、多元化的学习生活阅历,有利于培养学生跨文化、跨地区综合人文素养,也有助于各高校的优质资源共享。

学生可通过报名申请到全国其他9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每次项目周期为一个学期。

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2019年12月20日

二、报名对象

2017级、2018级本科生

三、交流学校

序号

城市

学校名称

1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2

广州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3

昆明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4

武汉

武汉工商学院

5

西安

西安培华学院

6

苏州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7

成都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8

湛江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9

广州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学习刻苦,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交换生项目申请者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4.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在读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拖欠学费的记录。

五、项目说明

1.学生可参见附件1《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学校专业目录》选择学校和专业,12月18日前在辅导员处填写附件2《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和附件3《未来大学联盟学生国内交流学习报名表》一份。

2.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需缴纳额外学费,学生需自行负责到申请学校的往返交通费、异地生活费及私人发生的其它费用。

3.学校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适当筛选,公示参与学生名单。经公示后,签署附件4《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的学生,视为确定参加的学生,不得擅自退出本项目,违反者将取消今后参加此类项目资格。

4.学分和成绩认定:本项目学习期间完成的各课程成绩,将依据课程名称、各学校提供的课程大纲,认定学生在外所修读的课程与本校培养方案课程的相似性。具体由教学工作部讨论后进行审核,并置换学分。

5.本校始终保留参加本项目学生的学籍,在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要求及满足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后,由本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

1. 2019-2020-2学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开课目录

2.青岛黄海学院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

3.未来大学联盟学生国内交流学习报名表

4.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


教学工作部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