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完善实验室安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实验室安全隐患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邮箱:sysgl@qdhhc.edu.cn
举报时,请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问题隐患我们将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请举报者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我们将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监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实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