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选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广大师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校内选树工作。现将有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各学院在岗专职辅导员,5 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选树方式
各学院择优推荐1人,由学校学工例会成员进行评审投票,最终学校推选1人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选树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和学生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 3 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7.近3年内曾获校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项的优先。
四、相关要求
1.推荐人选需提交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20年以来的情况。
2.学校推荐时不区分年度人物和优秀个人,由省委教育工委评审组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
3.评选出的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相关年度人物评选。
4.请学院推选时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各一式15份,于2022年9月13日前送至行政楼413办公室鹿老师处,联系电话(0532-8317-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