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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2018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量:31679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7号)的通知,我校与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12所高校被列为2018年首批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学校招生模式进入多元化。  

青岛黄海学院始建于1996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学校2015年获准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7年10月份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北依国家级森林公园——小珠山,南傍波澜壮阔的黄海,西邻万达东方影都,风景秀丽、景色怡人。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与船舶工程学院、国际电子商务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基础教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等14个教学单位。现开设29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本科高校。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青岛黄海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仅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开展。已经通过山东省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我校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高考统一报名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报考我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能兼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报考我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女生:身高162CM--174CM 体重=(身高-105)*0.92(正负10%范围内);男生:身高172CM--184CM 体重=(身高-100)*0.90(正负10%范围内);

2.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

3.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政审合格。

(三)学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8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560人,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专业共14个,分别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财务管理、酒店管理、早期教育、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空中乘务、动漫制作技术,每个专业招生计划40人。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具体方法,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二)志愿填报  

1.学校志愿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2.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调剂志愿。  

(三)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高职(专科)综合评价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凡被我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特别提醒: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四、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构成及比例

(一)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其中学校考核成绩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10%、30%。

(二)面试主要对报考我校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三)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面试采用“多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形式,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考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18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  

(二)面试4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http://zsb.huanghaicollege.com)。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完成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不予录取。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名次。

(二)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成绩公布后,学校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同时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拟录取专业等。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登录数字校园APP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

(四)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按有关规定对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一)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13800元。

学校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1000—2500元/年。

(二)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具体的资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当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格高尚、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交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

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山东省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求职需要帮助的学生,按照毕业生5%的比例评选,每人补贴1000元。

学校每年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学院官网:http://www.qdhh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huanghaicollege.com  

电子邮箱:hhxy19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