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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学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量:17572

各学院:
为做好2016年寒假学生文明离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顺利、文明离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文明离校教育
各学院要制定学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地做好学生文明离校教育和服务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关注家庭困难、身体、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通过开展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和帮扶措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学生离校时做到“六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学生若遇到困难和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杜绝采用不正当方式宣泄情绪或集体闹事。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继续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骗、人身财产丢失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提醒学生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贵重物品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等要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和心理焦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他们及时办妥各项离校手续。针对经济困难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关怀关爱和热情帮助。各学院领导和教师应积极为学生送行,让广大学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氛围中离校。
四、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宿舍交接工作
交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各学院向宿管科验收宿舍设施齐全完好并签字后方有效。如公寓设施有损坏的,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按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加强文明离校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学生文明离校工作。学校成立学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兆忠
副组长: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保卫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张永军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学生文明离校教育全面工作。
六、严明纪律,加强管理
学生离校期间,逐级签订承诺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检查学生文明离校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认真做好信息交流与反馈等。学生到家后,给辅导员、班主任报平安,没有收到学生到家信息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和学生家长联系,落实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到家,全体学生工作者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各学院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学生文明离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各学院2016年寒假学生文明离校的方案报送学生工作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给学生处岳涛)。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