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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黄海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量:18346
2016年青岛黄海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发〔2016〕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注册录取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黄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注册录取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 注册入学录取程序
 
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发〔2016〕17号)文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报名和注册工作,在规定的时间,依据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623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sdzk.cn。
2016年注册入学共分3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与录取。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最多可申请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依此类推共进行三轮。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学校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凡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已经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注册录取。
 
第三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艺术类专业中的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专业需获得我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文化课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专业属于非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等。
第四 其它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为:
普通专科(高职类)专业8800-90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130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特色班135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校住宿费标准:700—2000元/年。
第十二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次注册入学招生方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网址:http://www.qdhhc.edu.cn  
邮箱: hhxy1996@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海路3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