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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着力点
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量:3940

师德师风建设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建设“四有”高素质教师队伍,并提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教育部先后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广大教师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与此同时,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仍有不尽完善之处,还不时被爆出一些负面问题。在涉及高校根本任务的人才培养环节,常常落入“看得见,却抓不着”的乏力困境,具体实践中没有很好的“着力点”。因此,本文拟从教学视角来探析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以期找寻更加有效的实施方法与途径,让高校教师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首要职责。从教学视角来看师德建设,就是要抓住高校教师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这个育人根本,突出高尚师德在具体教学活动中的教育意义与价值,其核心就是全面提高教师人才培养能力。

一是转变观念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来带动高校其他工作。高校教师也须聚焦于这个核心工作,提高自身德行修养和学识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高校师德建设应注重负面防范和正面激励相结合,既明确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又要有更高的师德标准,并在制度上加以保障,引导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之中。

二是注重教师自我提升。

“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承担着庄严而神圣的使命,需要在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等方面全方位以德垂范,以德育人,将师德规范积极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实践,提高师德践行能力。以德立身,要求教师注重提升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以德立学,要求教师钻研学科专业知识,以深厚的学识和宽阔的视野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以德施教,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时时刻刻体现对学生的责任和尊重;以德育德,要求教师用自己的高尚道德情操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效果的不理想,表面上看是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不够,但背后一定反映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责任与使命,对学生成长成才的责任与担当。教学规范绝不能仅限于完成教学任务,教师的道德修养也不能仅仅是对这些外在行为规范的遵守,而是要变成教师自己的内在需求和高度自觉,这才是教师师德修养所应达到的理想境界。

三是完善学校政策导向。

首先是进一步细化教学规范行为,并力求达到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和道德结果的统一;其次是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负责惩戒防范;再次是改进师德评价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自主性,提高教师综合能力与素质。从目前高校的师德评价体系看,更多地强调了教师个人品行方面的内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表现比重很小甚至忽略。事实上,师德表现总是可以在教师的教学活动中反映出来,比如授课前的认真准备,对教学内容方法的组织,对每个课堂提问的设计,对学生状况的掌握,对个人教学的反思等。因此,在评价机制上需要倾向于最能体现高校价值的教学活动上。将师德评价引向具体的教学实践,实际上是高校育人为本的回归,也是师德建设的重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