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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量:5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各党支部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对学校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

第三条 巡听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负责到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巡听旁听应当重点了解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和转化落实情况,重点看是否学原文、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是否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等。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轮。

第六条 巡听旁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巡听旁听组,巡听旁

听组中有学校党委成员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巡听旁听工作组人员组成。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各支部要在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5个工作日,向所对接的巡听旁听组报送学习方案。巡听旁听组应当自收到学习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对其进行巡听旁听;若要进行巡听旁听,要及时通知被巡听旁听单位。被巡听旁听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联系巡听旁听组,商定巡听旁听具体事宜。

第八条 巡听旁听工作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了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一)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旁听中心组成员讨论交流情况,现场点评学习研讨质量,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与中心组成员、中心组学习负责人员进行谈话交流,深入了解被巡听旁听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学习、学用转化等情况。

第九条 点评需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注重客观准确。根据前期了解特别是现场旁听情况,客观、准确点评,点评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有理。

(二)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帮助被巡听旁听单位发现制约学习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

(三)坚持效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

性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质量。

第十条 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聚焦以下可能出现的情形:

(一)学习主题不够聚焦,没有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主题不够鲜明。

(二)学习原文不够深入,思考感悟、入脑入心不够,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上存在差距。

(三)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没有结合主题开展前期调研,有的虽然开展了调研,但是深度不够,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

(四)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学习研讨偏空、偏虚,空泛表态多、干货实货对策少,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方面存在差距。

(五)工作措施不够扎实,部署要求多、办法对策少, 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不强。

(六)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存在学用脱节、学用两张皮的现象,重学习形式,轻学习质量,质量意识和效果意识不强。

(七)学习渠道不够丰富,中心组成员学习研讨推动工作氛围不浓,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的主动性不高,管理引导不够有力。

(八)学习管理不够规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第一

责任人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中心组学习管理运行不够规范。

(九)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青岛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要求》等相关制度存在薄弱环节。

第十一条 巡听旁听结束后,巡听旁听工作组应当将被巡听旁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学习材料和巡听旁听记录总结、评价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各组巡听情况总结,并向党委通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将巡听旁听情况纳入各支部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底考核评价单位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解释的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