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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量:7542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3年7月5日结束。为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要求各学院(部)认真学习、执行《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规程》和《青岛黄海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严密组织、端正考风考纪,使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确保教学质量,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现对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考试时间及安排
1、结课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
2、考试时间:(1)考查课于2013年6月22日前随堂考试;(2)2011级高职的考试科目于2013年6月24日到29日上午进行,其他各类学生的考试科目与2013年7月1日到6日上午进行。
3、考试安排:(1)12级本科的《大学英语》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1日上午8:30-10:10;(2)《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2日上午8:30-10:10;(3)《概率》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3日下午8:30-10:10;(4)《政治》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4日上午8:30-10:10;(5)《经济数学》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0:10。
二、严格资格审查
院(部)要严格做好考试资格审查:①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由二级学院审批,因病缓考者须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③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
三、规范试卷命制
教师应根据《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应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每门课程要求同时出A、B两套试卷(两卷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试卷加密按专业报教务处
四、强化考试组织
1、严格按照《青岛黄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考试、考查的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学生。
2、本次考试要求按照国家级考试对考场的要求建立标准化考场,考场要保持四清:地面清、桌面清、桌洞清、黑板面清,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两名监考教师。
3.任课教师要及时安排好课程的期末复习,不得根据出题情况圈定复习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老师学习《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前要清理考场,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必须认真监考,对违反监考纪律者,将视具体情况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并严肃处理。考试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应及时向巡视人员或考务人员报告。巡视人员要加强对单人监考考场的巡视和检查,并根据考场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考试安排一旦确定,监考人员不得擅自调换。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监考,应提前3天向编排考表的学院书面申请,由系部另行安排人员。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加强监督,避免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发现违规作弊者,要及时制止,做好记录,送交考场巡视员处理并报送教务部进行认定。考试过程中应及时核对考生人数,考试结束时,须清点试卷,并根据要求将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核实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到指定地点办理试卷交接手续。监考、巡视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维护考试秩序,对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应当场认定并及时上报。
五、认真试卷收发
要求监考人员提醒考生,考试答题内容一定不要写在装订线以内,姓名、学号等考生信息一律写在装订线以内,否则视为作弊。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无误,否则试卷作废,按零分计。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分专业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密封后交院(部)教学办公室。
六、公正试卷批阅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阅卷工作,各门课程应组成阅卷小组集体批阅试卷。试卷批改应用红笔,应有对错标志,每小题和大题均标分。得分以正分表示,标左边。大题的总分标在答题纸首页的对应位置上。卷面分数如有改动,应有教师本人签名。严格阅卷评分、分数合成工作环节,要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卷面上题首、卷首分数必须一致。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按班级做出试卷分析,将试卷分析表与学生成绩单交院(部)教务秘书。
院(部)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抽查,教务处将抽查试卷批阅、装订和试卷分析情况。批阅后的试卷必须按本科评估要求装订后在院(部)保留五年,学校将随时检查。
七、认真试卷装订
批阅完的试卷按班级封装订成册。按以下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封面、考场记录单、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姓名顺序)。
八、严肃成绩管理
1、本次考试成绩要求任课教师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学生的平时、期中、期末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成绩全部录为0分(不能为空)。
2、所有成人专科和自学考试课程在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结课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将成绩分别录入学籍档案,作为学生鉴定和发放毕业证的依据。
九、其他
1、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以及有缓考学生的课程,要及时通知学生,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缓补考。
2、考试结束后,各院(部)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考风考纪、阅卷评分、各门课程的及格率、考试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与不足,以指导今后工作。考试工作总结,请于下学期开学教学检查时交教务处人员。
3、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禁止学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以及手机、mp4等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设备带入考场,相关材料带入考场即为违纪,使用即为作弊。学生不得以查看时间为由,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4、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各种违纪或作弊现象,按规定及时提出处分意见,及时通报并报教务处。
5、11级本科生和12级高职生的《大学英语》不组织统一考试,分别以等级考试的成绩进行考核;11级本科生的C语言和Visual Foxpro不组织统一考试,实行“以证代考”。
6、各学院将考试安排于2013年6月13日前交教务科。
 
                        教 务 处
                        2013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