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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量:7519

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大学办学模式的创新与改革,该项目鼓励大学生在联盟内各高校间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为了保障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学习形式
(一)联盟学生可交流学习的高校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厦门工学院、武汉工商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二)本项目交流学习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学生每次交流学习周期为一个完整学期。本校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最多可交流学习2次。
(三)联盟高校互相认可学生在彼此学校学习取得的课程学分,以及在此期间所取得的各类活动及奖项的成绩。
二、申请条件
(一)青岛黄海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身体及心理健康,自律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强;
(三)学习刻苦,较好地掌握所学过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合格以上。如联盟学院接收学生人数有限,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成绩与综合测评等条件择优选派;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在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期间,无不良嗜好并承诺遵守交换学习学校的校纪校规;
(五)学生自愿为原则,并承诺承担交流学习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责任;
(六)无拖欠学费的记录并需家长书面签署同意。
三、项目实施流程(每学期实施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每学期第13-14周,各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审查报名材料。学校负责在公开场合向学生如实宣传下学期项目具体内容、名额等信息,学生自愿申请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学生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家长意见书(签字);
3.学生入学以来学业成绩表;
4.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证明。
(二)每学期第15-16周,各二级学院将报名学生的信息与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与联盟高校确认接收专业、接收人数等情况,各二级学院根据反馈的情况筛选学生,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择优选派。
教务处将报名学生情况汇总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联合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参加本项目的学生进行下学期国内交流学习项目课程选课,形成教学安排计划。学生选课要需要充分了解接收学校的课程设置,对照本校人才培养方案,妥善安排所修课程。
学生处要对接联盟各高校妥善安排好学生住宿,形成住宿安排计划。
教务处将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学生材料汇总上报未来大学联盟秘书处予以备案,同时报送至各接收方学校。
(三)每学期第17周,各二级学院对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学生签署《国内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及学校各存一份。确定参加的学生不得擅自退出本项目,违反者将取消今后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四)每学期第18周前,教务处、学生处组织报名学生进行相关培训,介绍交流学校各方面情况,包括学生在接收方学校的接收专业、住宿、分班及一些注意事项与要求,让学生了解项目起始与结束时间节点、项目结束后的回校手续等。
四、费用
(一)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学杂费在本校正常缴纳,原则上不需缴纳额外学杂费。
(二)学生个人支付交流学习的交通费,生活费及私人发生的其它费用。
(三)书费视联盟各校政策而定。
五、学籍管理
(一)学分认定与转换
学生完成交流学习返校后2周内填写《青岛黄海学院学分互认审批表》(见附件2)凭成绩单及审批结果认定学分。
学分互认的原则为:修读课程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为本校对应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实践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认定后按照本校专业课程名称录入。申请认定的课程只限校外交流学习当学期所学的课程,具体课程认定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指导学生完成。
校外修读课程不能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学分数的,可通过补修本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不能替代的其他课程,补齐所需的学分差额,补修课程与学生当学期课程时间冲突的,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审批后,可免听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课程名称录入。
(二)成绩认定及转换
1.本校与接收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都是百分制形式,则如实登录。
2.本校以百分制评定,接收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A、B、C...”等级的形式评定时,按照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取均值的原则折算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具体参见下表:
表1 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成绩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E
百分制成绩
95-100
90-94
85-89
82-84
78-81
75-77
72-74
68-71
64-67
60-63
0-59
3.如有其他计分形式,由联盟高校间协商确定。
(三)本校始终保留参加本项目学生的学籍,在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要求及满足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由本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处组织国内交流学习项目学生安全、有秩序地在规定开学日之前,前往接收方学校进行新学期报到注册。
2.学生到达接收方学校3日内,须将自己在当地的联系地址、身边联系人、联系方式转告本校辅导员,本校辅导员定期联络学生,了解学生在接收方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3.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期间须服从接收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接收方学校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本校学生若违反接收方学校的规章制度,除承担对接收方学校的责任外,参照本校违纪处理办法由本校予以处理,但处理内容不重复。
4.交流学习期间不得擅自中途中止。若因故必须中止交流学习计划,必须首先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返校。但学生由此将失去今后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5.原则上,交流学生按专业、年级插入到接收学校相同专业、相同年级的班级中进行学习。
6.学生交流学习期满应该按时返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高校。交流学习期满一个月仍不能返校者本校作退学处理。
7.参加本项目学生返校后,需到学生处签署《国内交流学习项目学生返校单》,并提交交流学习项目小结一份。随后进入本校普通日常教学过程,继续完成本专业剩余学业。项目学生申请表、学习成绩单、交流学习项目小结等材料统一进行归档并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保存。
七、来校交流学生的管理
1.每学期第18周前,教务处与接收二级学院落实好下学期交流学生的学习安排;学生处与接收二级学院落实好下学期交流学习学生的住宿、生活等一系列安排,原则上,交流学生按专业、年级插入到接收学校相同专业、相同年级的班级中进行学习。
2.新学期开学前学生处负责组织来校交流学习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学生报到后一周内将报到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原所在学校及联盟秘书处。
3.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召开来校交流学生欢迎活动,定期探访,定期进行学习、生活问题帮助与解答,帮助其通过本项目获得更多收获。
4.来校交流学习学生要服从我校校纪校规,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若有违纪行为,可协商学生所在学校,予以处理。
5.来校交流学习学生有权利报名参加各类全国性等级考试(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与其他各类考试)。
6.来校交流学习学生需参加我校的课程期末考试并由任课老师给予课程成绩。教务处负责将学生成绩发送至学生本校教务处。
7.每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处协助来校交流学习学生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八、本意见自修订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
2.青岛黄海学院学分互认审批表
附件1
未来大学联盟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专业班级
民族
学号
联系电话
家长电话
前往的联盟学校
专业
交流学习时间
学年第 学期
选择该校和专业的理由:
辅导员意见(学生平时表现与综合测评情况):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领导签字: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领导签字:

附件2
青岛黄海学院学分互认审批表

姓名
学号
性别
院(系)
专业
年级
外出学校
项目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校外实习或实践学分的认定
实习或实践等活动
项目名称
校外实习或实践起止时间
认定课程、实习或实践名称
认定实习/实践学分数
认定实习/实践成绩(分)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意见:
经手人签字:
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章):
教务处意见:
经手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章):

备注:课程简介、成绩单、实习或实践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须同此表一并交教务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