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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量:10102

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要求,今年,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未上系统的如:河北等不需要填写),需填写续贷声明,现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续贷学生需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字数在200字以上。

二、完成时间

续贷学生在620号之前完成,如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将无法办理。

三、系统操作方法

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不少于200字)----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由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审核----如有学生填写不实由资助管理中心退回,学生需重新填写。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董晓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