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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各教学单位承办2019年度 教学交流活动(教学沙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浏览量:12499

各教学单位:
为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为教师的工作和成长提供支持,保障培训形式的多样化,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立足我校实际,现对各教学单位承办教学交流会(教学沙龙)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坚持以育人为本,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改革,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组织形式
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分别承办一次,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或邀请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做嘉宾主持。主持人必须具备较成熟的教学思想,教学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能够启发和帮助参会人员开拓教学思路。各教学单位会同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发通知,活动主体以教师为主,面向全校师生。
三、举办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举办一次,利用周一到周四下午的时间,一年一个周期,每年学期末制定下年度计划。
四、举办地点
各教学单位自选地点,或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协调场地。场地不宜过大,人数总量控制在30人以内,地点可以是多媒体教室,也可以是教室或者会议室,各承办单位负责对场地进行简单布置并准备相关活动道具。
五、活动(沙龙)主题
活动主题可围绕:
1.
综合素养——师德师风、哲学理论、心理健康、演讲与口才、教风建设等。
2.
教学能力——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
3.
教科研能力——课题立项、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
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需要自拟主题。
六、其他
请每教学单位确定本年度两个活动主题,于2019118日前报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见下表)。

单位

主题

拟举办时间

拟邀请主讲人

拟举办地点

人员容量









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经与教学单位协商后,公布活动的主题、时间和地点,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公布的时间顺序举办教学交流会(教学沙龙)。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教学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教师发展中心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