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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量:14394

 根据学校安排,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2.体育课、实验实习课、公共选修课、考查课等课程的考核于第17-18周考核完毕。

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生类别

考试时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2018级本科

12月30日(8:20-10: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

公共英语(一)

2019级专科

12月30日(14:00-15:40)

高等数学I

 2019级本科

12月31日(8:20-10:00)

高等数学AI

高等数学BI

高等数学CI

大学英语III

2018级本科

12月31日(14:00-15:40)

线性代数A

2018级本科

1月2日(8:20-10:00)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高等数学(1)

2019级专科

经济数学(1)

课程名称

考生类别

考试时间

大学基础英语A1

2019级本科

1月2日(14:00-15:40)


大学基础英语B1

大学进阶英语1

其他考试课程由二级学院具体安排。

二、命题与审核要求

参见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要求》。

三、考务组织安排

1.试卷印刷和监考安排

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刷与监考安排由二级学院负责。学院须在12月20日之前将试卷打印版(A4)和电子版(PDF)上交至教学工作部,由教学工作部抽取考试试卷;各学院安排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负责试卷的印刷和保密,若出现漏题泄题等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每个考场不超过40名考生,至少安排2名教师监考,教师须一前一后站立监考,阶梯教室最多安排两个考场,考试安排表确认上报后,未经教学工作部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具体考试安排于12月27日前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2.考试工作人员培训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监考纪律、监考工作实施细则等内容。各学院涉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3.考务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和考务人员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院考务办公室,

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在每组监考人员中,排在第一位的监考员负责领取试卷及

其他相关考试材料,并与另一位监考员一同离开考务办公室径直到考场。考前宣读考场纪律、按顺序分发试卷等;考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3)考场需板书内容: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考试课程:

试卷页数:

举报电话:0532-83181973

(4)考场门口必须有考场门标,考场门口处设置“物品放置处”。

(5)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考务人员在半天内派专人将试卷送至相应的教研室评阅。各教研室应提前做好接收试卷的准备工作。

四、评卷及成绩录入

1.考试结束后,各单位组织教师按学校要求做好阅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具体要求参见《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2.由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监控本学院所有课程的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原则上我校专职教师必须自行录入课程成绩;对于个别不能录入成绩的教师,可向教学秘书提出申请,由教学院长安排专人帮助录入成绩。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24:00。对于未能按时录入成绩或成绩录入出现问题的,实行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3.各教学单位须责成相关教研室收集、整理平时成绩的判定依据,作为重要教学档案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教学工作部将对平时成绩判定依据及其保存情况进行抽查。

4.所有任课教师需将纸质学生成绩单交到上课班级所在学院,各学院按专业、班级将纸质成绩单收齐存档。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按要求把握教学进度,不允许出现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

2.各学院要认真核查学生期末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材料按照年级、专业、学生类别分类存档,并于12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打印版(院长签字)上交至教学工作部。

3.各学院提前安排考场,提醒学生务必凭双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能进入考场。

4.期末考试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对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及考务方面的工作都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要求

  

教学工作部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要求

一、考试命题与组织

(一)所有课程的考核严格按照《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命题的规定执行。

建议各学院进行考核改革,加强学习过程考核,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变传统单一的考核评价方式,将教学过程评价与期中及期末考试有机结合,将课程评价分解到教学全过程,使学习评价从单一考试成绩的传统方式转变为“多个阶段、多种形式”的过程评价,从而形成一套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更加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有利于全面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考核体系。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要求提出考核评价方案和平时、期末成绩比例,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报学院负责人审批,教学工作部备案。

(二)命题要求

1、教师应遵循考试命题基本规范,研究教学大纲,确定内容考查要目和能力考查目标层级,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是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确定考试形式,选用测试题型;编制命题计划,制定命题双向细目表;命制考试题目,按“考查内容要目”选择有代表性的“知识点”,按“考查能力层级”选择适宜的“测试题型”,按“题型编制要领”编制等值性的测试题目;编辑试题成AB两套试卷。

2、主观题比重不得低于60%,适度增加综合性、应用性题目。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和资料中直接获取,不能出现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3、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4、命题的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水平,题量、难度适中。

5、杜绝个人单独命题。

6、学院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确保试卷质量。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中,对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试卷,学校将追究命题人及学院审核人的责任。

7、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杜绝泄题。对试卷泄密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8、选修课程的考试命题可根据选修课课程的特性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如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审美创造、艺术创作等个性化的形式。由任课教师拿出考试方案,报学院负责人审批,教学工作部备案。

二、格式要求

命题人按照相关要求命制A、B两套题型、题量相同,难度相当,内容相异的考题(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填写《青岛黄海学院期末考试命题审查表》。出卷教师必须使用统一的试卷固定格式,模板可从教学工作部网站“信息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