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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过程考核、调整本学期考试成绩权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量:10019

自2月24日我校线上开课以来,经过半学期的运行,线上教学总体平稳有序,教学管理逐步到位,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高。根据去年和今年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各学院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的课程比例不少于50%,结合本次疫情形势,各学院应总结去年的成效和经验,对本学期的课程强化过程考核,更加全面考核本学期的线上教学水平和效果。

根据目标考核的要求和线上教学的特点,对调整本学期考试成绩权重做出指导性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习过程考核,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过程考核与多元化考核评价改革是提高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教风、学风的重要手段。

二、考核范围和考核方式

1.本学期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强化过程考核,其他课程可参照执行。

2.过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

3.平时考核可由出勤、期中考核、课堂讨论、阶段性测试、作业、实验报告、小论文等组成。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时考核。

4.期中考核根据大纲要求进行,可以单独设置成绩分项,也可以计入平时成绩。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可以根据线上特点,采用笔试、口试、面试、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如果采用线上考核,应加大主观题比重,也可以采用“论文/设计+在线答辩/面试”的方式进行。

5.组织实施时由各开课单位应制定总体考核方案,专业、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同一门课,应该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在现有防疫条件下,建议各学院探索适用于在线教学或混合式教学的在线考试解决方案。

三、考核要求

1.所有课程要求考核方法的科学性、考核形式的多样性、考核内容的覆盖面、考核过程的可回溯性、考核结果的公平性。

2.本学期已开课课程,原则上阶段性测试(不含期末测试)次数应不少于“学分数×2”(如某课程3学分,阶段性测试≥6次)。开学初公布的考核组成达不到此要求的课程,要按此要求进行调整,任课教师于5月30日前向学生公布课程的考核组成情况、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

3.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所有环节、考核形式的成绩评定均应有依据。已完成的过程化考核环节成绩应及时向学生公示。任课教师应将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妥善保存,以备产生成绩争议处理时进行复查。

四、成绩权重调整

对本学期所有在线开展的课程调整成绩权重做如下原则性意见:

1.期末考试所占成绩权重不高于40%,其他过程化考核(含期中考试)所占成绩权重不低于60%。

2.原上课方式为MOOC或SPOC形式的课程,网络课程内部的测试可以达到阶段性测试要求的,可以作为课程的阶段性考核。

3.阶段性课程、实验课、集中实践课等一些特殊课程,不做要求,也可参照执行。

4.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课程成绩权重需要特别调整的,应经开课学院批准后报教学工作部备案后实施。

教学工作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