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继续按年度向省教育厅报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为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专人、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填报范围: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3、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11:30前。
2、各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和相关文件档案备查工作。
3、年度报告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纸质版要求学院领导审核签字,报送至教学工作部实践教学科(行政楼403);电子版文件发送至qdhhxysjk@163.com;其他相关文件档案和支撑材料先由各单位自行保存以便备查。
教学工作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