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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量:5764

 为保障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论文质量

1.学生论文(设计)研究方向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符合,对于巩固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研究创新能力有益,课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2.能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或毕业论文指导书规定的任务;

3.毕业设计作品(硬件、软件或其他作品)通过测试验收,毕业设计(论文)论点正确、论据比较充分,文字、标点符号比较规范,语言比较通顺,图表正确,答辩中报告阐述比较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4.无政治立场错误问题,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编造数据、情报、信息的现象。

5.无试验、设计、立论或计算方法严重错误问题。

(二)指导老师资格及指导过程记录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内容必须是针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具体内容,提出具体指导、修改意见。按照实际指导次数填写,开题及前期指导不少于1次,论文指导不少于3次。

(三)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归档情况

1.装盒顺序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应当按照如下顺序存放到档案盒中(从上到下):

(1)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

(2)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附件

(3)无法装订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或电子存储介质

2.毕业设计(论文)附件装订顺序

毕业设计(论文)附件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书

(2)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4)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5)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

(6)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指导教师用)

(7)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评阅教师用)

(8)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9)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答辩小组用)

(10)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11)青岛黄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表

3.档案盒侧签

档案盒侧签需填写完整、规范,并按要求粘贴于档案盒上。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10月4日——10月8日(第6周),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第二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第7周),学校组织人员分组分批逐个学院进行抽查。

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检查组,对照上述内容对本部门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自检。

(二)学校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学院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并纳入当月量化绩效。

 

教学工作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