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做好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切实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赋能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专项3种类型。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开展一般性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主要资助青岛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群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文经济和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重要论述,推进青岛人文经济学研究,更好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本年度设立人文经济学研究专项,纳入市社科规划项目统一管理。
(二)选题要求。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应用对策研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提出具有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力求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可根据《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另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
(三)申报资格。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工作关系应在青岛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正式受聘于驻青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青岛市聘任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报。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职称序列须与申报课题相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承担省市社科规划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中无不良信誉记录。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
3.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就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符合终止或撤项条件且时间不满3年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统筹市社科规划项目与新型智库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批次只能申报1项市社科规划项目(或新型智库项目),同时作为市社科规划项目组(或新型智库项目组)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加的最多可以参与2项课题。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周期内可同时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市社科规划项目,同一内容情况下,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已批准立项,市社科规划项目不再予以立项。
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的,需在满足申报基本条件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后申报。不受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
三、项目管理
(一)立项评审。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宣传部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无异议后,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审批立项。为提高市社科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委宣传部将邀请市内外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岛宣传网(www.qdxc.gov.cn)及时发布。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刊》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三)完成时间。论文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至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至3年,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报,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四)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著作类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在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须提交正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完整稿、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精简稿,以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审核研究成果,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须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刊发时,应注明“2026年度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获准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变更重要事项,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如实填报《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填写使用四号宋体。“学科分类”栏须与《课题指南》学科分类保持一致,如“马列·科社”“文学·艺术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承担其他在研社科规划项目情况,项目组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者,一律取消当次参评资格和个人3年申报资格。
对申请人在《申请书》填写及申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各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咨询。
(二)申报资格审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在《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市委党校、市社科联(院)、驻青高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项目申报,市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格式注意规范,《申请书》均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3)均以“单位+统计表+申报数量”作为文档名称。
申报人填写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青岛黄海学院师德师风审查表》(一式一份)、《项目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科研服务部办公楼501统一办理盖章,电子版材料:《申请书》Word版、《项目情况统计表》,统一发送至科研服务部邮箱kyfwb@qdhhc.edu.cn。
联系人:张凤婷;
联系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60527/20260527181300_3604.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6年5月27日